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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帳! 夏林清左批報導不實、右批調查小組違反程序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14日 17:10:00
輔大前社科院長夏林清日前因輔大性侵案成為眾矢之的,成為輔大調查對象。媒體報導「調查結果出爐」,但夏林清對其結果並不買帳,不但控訴媒體報導不實、更直指調查小組違反程序正義。(資料照片)

輔大前社科院長夏林清日前因輔大性侵案成為眾矢之的,成為輔大調查對象。媒體報導「調查結果出爐」,但夏林清對其結果並不買帳,不但控訴媒體報導不實、更直指調查小組違反程序正義。(資料照片)

輔大性侵案日前喧騰一時,前社會科學院院長夏林清居中協調除遭外界質疑處理失當,更引起龐雜的案外案風波。就此,媒體報輔大於9月啟動「委外調查小組」處理,而校方13日證實,調查報告已完成,但最終懲處還需討論;對此,夏林清13日晚間撰文控訴報導不實,更直指委外調查小組「違反程序正義」,讓她在不知情情況下,從受邀「協助調查」的角色變成「被調查人」,並聲稱自己經得起外界檢驗,戰力依舊十足。

 

延伸閱讀:輔大委外調查小組報告出爐 夏林清最終懲處待三級三審

 

輔大校方13日證實,歷時近4個月,針對心理系自設教育輔導小組是否失當、夏林清等人適任性的委外調查報告,已於11月底完成,且通過輔大性平會審議通過。據了解,其中確認輔大前社科院長夏林清、輔大前心理系主任何東洪等相關人士對性侵案的處理明確違反性平法規。輔大表示,夏林清、何東洪等教育人員相關懲處,目前已送至教評會,待通過三級三審的審議程序,才會有最終處置結果。

 

夏林清13日晚間撰文表示,她在接受調查訪談時,並未被告知調查小組同時就「心理系工作小組是否失當」及「自己是否違反教師專業」兩案進行調查,讓她在不知情情況下,從受邀「協助調查」的角色變成「被調查人」。

 

夏林清反控 稱委外調查小組「違反程序正義」

 

她也控訴調查小組欺瞞式的套取資料,且在調查報告內容迴避她所提供的真相。夏強調,雖調查報告已出爐,但她未來一定會「清楚指出,她們的調查內容與過程絕對可以指出10幾項內容不實,20幾項違反行政程序應有規範的作為。」更嗆聲「如果輔大性平會及黃囇莉、王燦槐、隋杜卿三位委員對我此指控有任何異議,我隨時願意公開對質。」

 

據《自由》報導,台大心理系教授黃囇莉對此回應「委外調查小組程序一切符合規範」。她強調,小組掌握多方相關人的證詞,並蒐集大量資料,每一項結論都有憑有據,才做出結案報告,並無違反程序正義。

 

至於夏林清要求公開對質,黃囇莉則說,委外調查小組不會與夏公開對質,「因為這樣正違反了性平法規範的調查倫理與保密程序。」

 

教育部學特司13日表示,輔大性平會調查報告已確認夏林清及被停職的何姓心理系主任等相關人士,其行為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因此依《教師法》送教評會審議。至於輔大校方應啟動卻未啟動性平調查程序,教育部將做為未來考慮扣減獎補助款的參酌。(李先泰/綜合報導)

 

夏林清《真相被河蟹掉了!》全文

 

貴傳媒施孝衡記者報導,提及輔大性侵衍生案中,輔大性平會委外的三位調查委員之一,台大心理系黃囇莉教授表示「委外調查小組程序一切符合規範」。這個陳述正是此地無銀三百兩,企圖掩蓋她們已違反程序正義的事實。因為我昨天才突然接到報告,知道性平會都已開過了,正在移送教評會的過程,而我自己前天之前,都還一直努力提供資訊,趕著註記錄音訪談稿,沒想到她們竟然完全沒有進行任何一次正式且合法地針對我教師行為是否有任何問題的訪談,就逕自對我缺席審判,自行編派罪名,讓我難以置信。更讓我訝異的是,報告內容竟然迴避了529po文背後的真正真相,避重就輕的用一種「受傷者心理感受最大」的尺度,來片面衡量我的維權行為。

 

身為大學教授講話要負責任,言行應該一致,我這半年來所受的冤屈難以盡述,本來期待這三位校外委員能夠一秉公正,查清真相,沒料到輔大性平會及三位委員多方違反行政程序應有的公正!因為報告已出來,我現在為了尊重答辯程序,先不表述內容,但我負責任地說,我未來一定會清楚指出,她們的調查內容與過程絕對可以指出10幾項內容不實,20幾項違反行政程序應有規範的作為。我可接受大家公開來對我檢驗,但現在因調查委員之一的黃囇莉委員已先公開對媒體發言,有誤導輿論之嫌,我不得不在此表示自己的立場。

 

但是最重要的是,黃囇莉委員此地無銀三百兩式的撇清,我在此直指核心揭露她為何要如此特別強調,事實是因為自7月28日我接到校方來函,要進行「心理系自組工作小組有無不當影響當事人權益」調查,結果三位委員越問越多也越深入,擴及了解529內容是否屬實,我及心理系的其他師生都在這個原來被告知的訪談脈絡下,加以配合並主動提供各式各樣資訊與人證,結果在11月3日下午,黃囇莉等三位委員在輔大對我進行第五次訪談時,委員之一的王燦槐委員自己不小心說溜嘴,說她們自9月26日起就接受性平會另外的委託,開始進行調查我夏林清行為「是否違反教師專業」的這個任務。

 

我當場大吃一驚,馬上加以質疑為何事前均未告知,完全違反程序正義,三個委員均未否認,王委員說:「我們並不知道他們(輔大性平會)沒有告訴你」,隋杜卿委員還說:「我們今天告訴您啊!」我當然不能接受,性平會工作人員在旁亦親眼目睹此事,她們對我的當場指證、抗議都不敢否認。且事後我又多次去文,要求她們回應為何可以背地裡進行如此欺瞞式的調查,並要求她們認錯、道歉,因為她們完全不該利用了我們善意提供揭露真相的各種訪談內容與資訊,服務於一個未告知約談者的調查標的!她們至今都不敢正式反駁,不敢光明正大說11月3日之前就對我適任與否的調查有任何告知,不管是書面的還是口頭。


   
對於這件事情,我多次正式去函指陳歷歷,心理系在9月26日之後被訪談的師生亦去函,對性平會表達自9月26日後的訪談資料是不應被使用的。我也多次對輔大性平會及這三位調查委員指出,敢如此不顧學術尊嚴、違反程序正義,明顯的不遵守應有的行政規範,已對我造成權益的莫大侵犯,要求停止不當、不法的作為。我在此再一次負責任的公開指控:如果輔大性平會及黃囇莉、王燦槐、隋杜卿三位委員對我此指控有任何異議,我隨時願意公開對質。

 

最可怕的是,她們11月3日被我揭穿後,11月4日起就趕快企圖用公文補救,表示校方已經有對外發布新聞提及要對我調查,企圖用這個來證明已正式告知我,卻反顯欲蓋彌彰,當然不能成立。我清楚指出,我從原來被告知是「心理系自組工作小組有無不當影響當事人權益」案的「受邀協助調查之人」,未再經任何告知就突然變成適任教職與否的「被調查人」,這當然是違反程序正義,進行欺瞞式的套取資料,因為照她們事後的說法,我的行為是否違反教師倫理,既然經過性平會決議並在9月26日委託三位委員,絕對有充分的時間和空間正式告知我,不管是以書面或訪談前當面告知,她們卻完全沒有作任何告知,就自行進行了四次的不法訪談,直到委員自己說溜嘴被揭穿!

 

這麼嚴重的侵犯教師權益的行為,她們根本就不應再進行調查,程序不正義就是失去了她們自己標榜的「客觀、公正、專業原則」,及「獨立、不受任何干預原則」,我亦隨後正式去文強烈要求她們,不可將這四次未事先告知的訪談內容,不法地拿來羅織我行為是否適任教職;但是卻不能違背原來我們配合調查的初衷,是為了要提供事實、揭露真相所用,因為三位委員既然實質行使調查也了解內容,且看了非常重要的內幕資料之後,本來基於學術良心及倫理正義,就絕對不可迴避地要將真相呈現出來,交給學校性平會。(然而她們後來看到數份重要內幕資料後,竟然表示她們不願意採納,與她們事先興致勃勃擴大訪談對象及內容的作風迴異)。

 

此外,其他性平會及三位委員亦有類似的不當違反行政規範、濫用權力的事實,將來有機會我一定如實呈現,但三位委員如果現在就要求公開對質,我隨時奉陪。

 

但整個報告中最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委員似乎把跟529真相有關的資料都劃歸成「非屬性平法管轄事件」的人際衝突,還說「無助本衍生案爭點之釐清」,將朱伯銘誣陷我的真相刻意作了切割。

 

但其實她們這份報告也間接顯示了,我並沒有吃案河蟹 (雖然報告沒有明白寫出,但調查過程中我是跟委員清楚確認過的),甚至連備受爭議的713對話,委員也同意可能是「言者無心聽者有意」,是當事人主觀之建構。這些其實都已經可以證明朱529發文對我的指控是不成立的。

 

這種說法當然比過去很多人認定我就是有吃案,甚至認定 713就是對當事人進行二度傷害,好像比較進步公允,但是委員還是先入為主的認為,朱529貼文就算有所不實之處,也不是誣陷,只是受傷後的反應。委員的報告特別集中強調,當事人及其男友在性侵案發生後心理受傷這件事情是最重要而且絕對需要被保護的,這幾乎是她們評價我行為適當與否的最高標準。

 

這種寫法看起來很討好,有愛心很正義,但卻完全迴避我幾個月來的努力,揭露出的事實真相。因為真相本身超乎這三個委員所設定的這種「受害人最優先」的框架,她們根本不敢面對,性侵案的受害人及其男友是因為她們自己的內在矛盾無法解決,為了解決內部矛盾向外轉嫁波及無辜的我(這個已有人提供證據證明,朱巫自己私下也都不敢否認),但三個委員竟認為不相干,在報告中完全不採納,她們對這部分一直說不重要不予處理,這是我最納悶與不能了解的,相信對社會大眾期待真相的人也交代不過去。

 

關鍵是既然要評價我的教師行為是否適當,那如果經過調查過程中提供的很多證據,證明這根本是無中生有的冤案,那我夏林清為了自己的清白,於朱 529發文之後進行各式各樣的維權行動,本就是必要正當且合法,怎麼會被評價成是不適當的行為,完全不顧我正當防衛的必要性,反而用一種純道德的高標準,倒過來說我不具一個老師教學上應有的高度,為什麼不能包容受傷學生的主觀建構?

 

事實上去年628之後,我一直對朱生善盡各種我能照顧的責任,但這種因男友與當事人之間情感矛盾無法解決,刻意向外轉嫁來轉移內爆危機的構陷行為,已經不是一般老師包容受傷學生與否的問題,而且這構陷已見諸公眾媒體形成輿論效應,對我汙衊公審,但三位委員好像只把此事當成受傷小孩的耍賴行為,而我是不知包容反而斤斤計較,這種評價我的行為完全是避重就輕的錯誤定性,因為她們明明已經知道真相是什麼,就是不敢去揭露那個真相,因為那個真相如果揭露出來,跟過去主流媒體所形塑的所謂「被害者向加害者道歉的真相」差距太大,她們講出真話就會被輿論和網路正義魔人瘋狂攻擊,因承擔不起就拋棄了學術良心,壓下真相不敢講真話。

 

其實現在報告出來了,雖然我尚未被明確告知未來的處理程序為何,我都應先加以尊重,但既然輔大委外的性平調查委員黃囇莉委員公開對著媒體說謊,要完全撇清她們已違反程序正義的事情,我不得不站出來,先釐清這部分事實,若她們要對我的指控公開對質,我願意負起被公開檢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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