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人士會否被港府大舉撤銷參選資格,仍然是未知之數。(湯森路透)
港版《國安法》極速在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23周年生效,社會動盪再現警民衝突,單是1日便近400人被捕,當中有10人因藏有、手機背貼上或派發「光復香港」旗幟及貼紙涉違反《國安法》被捕,也有員警遭示威者刺傷。
民間抗爭仍然持續,然而2個月後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港府會否藉《國安法》實施,大舉撤銷民主派參候人資格,議會戰場是持續或終結仍為未知之數。
National security law: facing disqualification, or worse, Hong Kong opposition groups head into uncertain election season https://t.co/1PVldh0FYm
— Phila Siu (Bobby) (@phila_siu) July 1, 2020
香港立法會選舉將在9月6日舉行,立法會選舉制度分為地區直選及功能組別,在地區直選中分成5大選區競逐35個席次,加上被稱為「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二)功能界別的5席,共有40個席次由數百萬港人選出。
提名期將在7月18起開始,多個民主派人士包括剛退出香港眾志的黃之鋒、羅冠聰,以現任民主黨等人已宣布參選及競逐連任。
然而他們所面對的,除了從2016年起港府要求參選人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確認書」,但最後仍撤銷(disqualified,DQ)本土派的梁天琦、港獨派的陳浩天等人參選資格。參選人在選前除了要經過審查外,《國安法》的實施更令他們或有機會遭大量DQ,令選舉面對嚴峻的不確定性。
而就算是當選,也會面臨席次遭遞奪情況,2016年港府提出違憲審查,最後引發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撤銷本土派議員游蕙禎與梁頌恆的席次,1年後更進一步撤銷另外4名議員的席次。由於現存27名民主派議員大部分因參與社會及議會抗爭而遭到拘捕,訴訟、甚至罪成坐牢出獄,少部分則曾遠赴外國議會作遊說工作,而多位參與競選的民主派人士,不少均是意見領袖或抗爭者,若港府嚴格按《國安法》條文,不少人士將「中標」以「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抓捕。
而根據《國安法》第35條訂明,任何人經法院判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喪失參加香港立法會、區議會的選舉候選人及出任何公職的資格,若被定罪已出任上述職位將即時喪失職務。而條文也沒有訂明喪失的時效,是否類似中國「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模式留下了問號。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時表示,《國安法》有機會剝奪參選權,令民主派陣營面臨不確定性,而對於35條情況,陳直言真的很難說會否等如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同黨議員,在5月發生的內務委員會抗爭,最後遭到中聯辦及港澳辦指明「行政失當」的郭榮鏗,更直言自己將很大機會遭到DQ。
面對著各方的憂慮,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以及律政司司長均沒有給予明確答案,林鄭更表示不能簡單說什麼言論便會使人喪失資格,但最重要是「依法行事」,又指撤銷事宜全屬選舉委員會決定。
然而在如此狹窄的政治環境仍然有人繼續在外抗爭。1日羅冠聰以連線方式出席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聽證會,並表示北京當局以涵蓋範圍極闊的《國安法》威脅民主派人士,但指自己不會退出「國際戰線」,連黃之鋒也直言每一場聽證將會成為中共織羅罪名的藉口,直言他所做的是「艱難決定」。
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教授成名表示,即使參選人成功確認參選資格,但《國安法》的模糊性將影響候選人競選,「由於法例的犯罪定義非常廣泛,他們公開場合特別是發表對《國安法》及對政府立場的看法時必須謹言慎行」。
成名又指,港版國安法的第29條闡明,若引發港人對中國政府及港府「憎恨」,以及21條中「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港府機關履行職能」,均可視為「顛覆國家政權」。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高級講師蔡子強也指出,隨著主張「香港獨立」及自決團體解散,將令很多年輕支持感到失望,也很難預料這些選票會投向哪一些民主派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