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在知本濕地出海口規劃開發161公頃太陽能光電區,因該地生態資源豐富,又未和當地部落商議,環團要求立即停止審議並換地開發。(楊約翰攝)
針對台東縣政府在知本濕地出海口規劃開發161公頃太陽能光電區,環保團體2日質疑,此舉未事先與當地部落商議,且有破壞生態之虞,要求立即停止審議並換地開發。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吳澄澄譴責政府,未盡監督責任且忽視民意,嚴重撕裂在地人對他們的信任。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吳澄澄表示,知本濕地的案子在事前未與當地部落溝通,且台東縣政府在開發土地後沒有好好監督業者,任其與在地部落或生態團體協商,在未來,可能降低其他光電業者到台東開發的意願。另外,中央政府也應該意識到,台灣的大陽能光電開發,若在初期就規劃得如此零散,只會讓業者及民間產生更多不信任感。
吳澄澄說,大陽光電相較其他能源的開發,確實能對生態區帶來正面效益,但經濟部能源局應做好監督引導,選址時,避開生態敏感熱區,確保有進行完善的生態議題評估,並保障當地部落權益。
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劉月梅也提到,根據協會統計,知本濕地共聚集213種鳥類,其中包含51種保育類,如東方白鸛、黑面琵鷺等,有各式珍貴物種,是A1級的野鳥棲地,若大陽光電板佔據此處,將造成賞鳥遊客流失,打擊觀光。
另外,此地是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但政府在選址開發卻未與當地原住民溝通,造成文化區域的消失。協會支持政府能源轉型政策,但應該更嚴謹選址,不應無規範圈地及開發。
荒野台東分會環境議題組長蘇雅婷認為,知本濕地的開發,並非迴避水域就能兼顧生態,此地是陸鳥水鳥共構的珍貴區域,保育鳥類布滿了光電全區,集團卻無法提出保育對策,在選址、生態評估及程序上,是錯誤的決策。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認為,太陽光電發展在能源轉型上扮演重要角色,但需要完善規劃才能發揮其優點,台東縣政府決議程序過於草率且未事先溝通,必須盡快停止審議,才不至於使大陽光電汙名化。(台灣捐15萬片口罩給索馬利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