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成香港第一個禁語。(湯森路透)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成為香港第一個禁語。香港政府2日晚發出聲明正式宣布,該口號是包含「香港獨立」、「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呼籲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港府發言人晚上10時多發文表示,7月1日有參與違法和暴力活動的人展示或藏有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的物品,故作出嚴正聲明,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嚴正譴責任何挑戰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行為,《國安法》禁止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香港警方在1日警民衝突中以《國安法》拘捕6男4女,涉案者包括藏有或揮舞寫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或「香港獨立」的旗幟,另有人在身上被警方搜出寫上「民族自強 香港獨立」的貼紙。港警重申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國家,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監禁,呼籲示威者切勿以身試法,停止挑戰法治。
《立場新聞》報導有被捕者家屬表示,19歲兒子僅在手機殼上貼上「光復香港」貼紙及在袋內藏有數張文宣貼紙,便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直言很難接受,又擔憂會否在新法例下港府是否會殺雞儆猴判處重罪。根據《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若罪行重大可判處無期徒刑,積極參與將判處3年以上至10年以下,而其他參加的,則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