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7日公布預告修正相關法規,將高齡保戶購買投資型保單必須錄影錄音的年齡規定從70歲降為65歲,新規定將於9月1日上路。(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高齡長者投保投資型保單易爆發爭議,為避免65歲以上長者不知道自己買到投資型保單,金管會7日公布預告修正相關法規,將高齡保戶購買投資型保單必須錄影錄音的年齡規定調降,從70歲降為65歲,此一新規定將於9月1日上路。
保險局自2018年11月起,就開始要求70歲以上長者投保「投資型保單」要錄音錄影,且要保留5年,避免長者被誤導,將退休金全押在投資型保單上。因應財委會立委要求,金管會將必須錄音錄影的年齡降到65歲,並且在2020年1月擴增項目,連有「解約金」的保險商品也適用。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為強化保險業對於高齡客戶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的控管,保障高齡消費者的投保權益,已完成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修正的研議,近期將辦理預告14日。
張玉煇指出,這次修正重點,包括將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給客戶的銷售過程,應以錄音或錄影方式保留紀錄的客戶年齡門檻,從70歲修正為65歲;將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給客戶,應評估適當性的客戶年齡門檻,自70歲修正為65歲;並明定這次修正條文從2020年9月1日施行。
金管會說明,法規預告雖只有14天,但考量到保險業者必須更換系統設備等,才規定從9月1日起上路。(海陸突擊艇事故國防部說詞反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