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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經營權之爭】蔡玉真按鈴申告林郭文豔 市場派申請召開臨時股東會

上報快訊/高若如 2020年07月09日 15:48:00
大同公司股東蔡玉真9日下午到北檢控告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等人,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張哲偉攝)

大同公司股東蔡玉真9日下午到北檢控告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等人,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張哲偉攝)

大同公司經營權之戰持續延燒!經濟部商業司9日宣布駁回大同公司新選任董事之變更登記申請。對此,股東蔡玉真9日下午到北檢控告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等人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罪。

 

而市場派欣同投資顧問公司董事長林宏信也表示,已向經濟部提出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進行董事改選。

 

大同公司6月30日舉行股東常會改選董事,公司派由現任董事長林郭文艷領軍;市場派則由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為代表。6月30日股東常會當日,公司派方引用企業併購法第27條15項規定,刪除2萬6000張股票投票權,也就是超過半數的股票被大同公司剝奪投票權,公司派因此大獲全勝。

 

對此,經濟部9日宣布,公司派剔除市場派股東投票權,造成出席股東持股未過半,沒有達到改選門檻,明顯與公司法規定不符,駁回大同申請董事變更。

 

身為大同公司股東、資深媒體人蔡玉真表示,大同公司耗費大筆金錢卻召開一場無效的股東會,而這場違法的股東會導致股票被打入全額交割股。

 

蔡玉真認為,林郭文艷為個人利益,讓全體股東付出單日股價跌停市值蒸發49億元的慘痛代價。因此,為股東捍衛權益,她9日到下午到台北地檢署提告,控告董事長林郭文艷、法務長趙安、股務處主管王隆潔涉嫌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希望檢察官嚴查究辦。

 

而大同市場派欣同投資顧問公司董事長林宏信9日在記者會中表示,8日已依照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向經濟部提出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進行董事改選。

 

林宏信強調,如果真的要貫徹基於落實我國股東行動主義,經濟部宜盡快准許新大同、欣同公司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規定自行召集股東會,以結束亂象,終止全額交割,維護廣大投資人最基本之股東權益;更藉此宣示我國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股東權益不容任意侵害的決心。(環團籲工商團體應負起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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