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6日下午裁定停止執行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的行政處分。圖中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許瑞助庭長。(攝影:盧禮賓)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1月25日決議要在30天內將國民黨的中投、欣裕台兩家公司全部股權收歸國有,對此,國民黨及兩公司除了分別提告要求撤銷黨產會的行政處分,另聲請在訴訟定讞前暫時「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16日裁准在本案訴訟終結確定前,須停止執行,可再提抗告。至於國民黨另提確認黨產股權是不當黨產聲請停止執行,此部分則遭北高行駁回。
若收回國有,國民黨及兩公司形同「植物人」,3件聲請案上周開庭時,國民黨方面律師強調,該黨有9成資產在中投、欣裕台,正在清理打算用於支付黨工退休金,其餘捐公益,但黨產會未經正當調查程序,武斷認定2公司所有營收、股權是不當黨產,要收歸國有,該處分不合法也不符程序正義。
黨產會律師則表示,中投、欣裕台每年挹注國民黨20億元,對其他政黨來說是不公平競爭,收歸國有不是要消滅國民黨,而是希望它的經費改為正常狀態,因為國民黨過去「吸鴉片吸慣了」,政府希望國民黨「不要再吸毒」。
黨產會自9月起陸續對國民黨產作出3次行政處分,除了16日法院裁定的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案外,前面2次都是凍結國民黨在永豐銀、台銀共約8億餘元資金,而這2次當中,最高行政法院15日已裁定暫時停止執行第1次凍產處分確定,至於第2次凍產處分是否停止執行,仍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一起加入Line好友(ID:@upmedia),或點網址https://line.me/ti/p/%40zsq474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