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酒駕可能有刑責,酒駕犯就會拒檢,寧可被罰錢了事;當拒檢罰的重,駕駛就會選擇衝看看也許能逃逸成功。(攝影:張家銘)
「酒駕重罰!」大概是全國唯一超越藍綠的全民共識,2019年初,立法院通過修法,酒駕累犯重新考領駕照強制自費加裝酒精鎖,連民間團體也罕見大讚。然而,政策上路近半年,竟然僅有一台機車確實安裝,令人不禁為業績慘澹的酒精鎖業者和唯一守規矩的騎士掬一把同情淚。
縱觀酒駕修法歷程,民間團體多次批評罰則過輕、無法嚇阻酒駕犯的僥倖之心,於是立法院迎合民意,在短短10年間5度上修行政罰與刑事罰,至今初犯酒駕就可能被處高達12萬元罰鍰,罰則更甚飆車、蛇行,堪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頭號重罪。人性使然,如果酒駕被抓會面臨嚴刑峻罰,不然想像為何部份駕駛面臨攔檢時選擇逃逸、賭一把,當時立委諸公發現酒駕麻煩未了,又衍伸衝撞員警的新問題,只好緊急又提高拒檢逃逸的罰則。
2019年,酒駕問題再次成為眾矢之的,在民間團體強力要求下,朝野幾乎毫無攻防的通過強制加裝酒精鎖的修正案,當眾人還沉浸在迎接零酒駕社會的喜悅時,馬上就被現實狠狠打了一巴掌:根本沒有酒駕累犯會自願、自費安裝酒精鎖再重新考領駕照,直接無照駕駛容易多了。
不難想像,民間團體此時又使出那一百零一招:大罵無照駕駛是不定時炸彈,呼籲提高罰則,交通安全就在到底要重罰逃逸、重罰無照駕駛,還是重罰酒駕的無限循環中蹉跎殆盡。
當酒駕可能有刑責,酒駕犯就會拒檢,寧可被罰錢了事;當拒檢罰的重,駕駛就會選擇衝看看也許能逃逸成功;當重新考照的成本太高,累犯就會賭無照駕駛不會被抓到。這就是交通部長林佳龍所謂的「趨吉避凶」,僥倖心態反酒駕團體整天罵,提出的政策建議卻仍陷在人性的泥淖原地打轉。如果修法像市場喊價,加重、加重、再加重就可以解決危險駕駛,筆者建議六法全書固定每年加重10%,既落實亂世用重典,又省去民間團體抗議、立法委員提案的辛勞,豈不皆大歡喜?
※作者為政治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