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6撞山意外使飛官吳彥霆殉職,5位戰管人員遭彈劾,公懲會決議懲戒事件中3名有過失軍官。圖為F-16示意。(軍聞社提供)
空軍F-16戰機2018年於漢光演習中發生撞山事故,飛官吳彥霆在兩度要求爬升高度未獲同意後,因視線不清撞擊新北市五分山,當場殉職。事發後,監察院彈劾5位相關人員,其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定3名軍官有違失,並決議將攔管官史合成、戰協官賴文生、管制長少校盧易舜分別降級改敘,剩餘2名軍官因無過失不予懲戒。
F-16撞山意外中,5位戰管人員遭彈劾,公懲會決議懲戒事件中3名有過失軍官,判攔管官史合成、戰協官賴文生2名上尉降兩級改敘,管制長少校盧易舜降一級改敘;其餘2位則因無過失,不受懲戒,分別為時任戰管聯隊戰術管制中主任區劍飛、北部區域作戰管制中心管制長少校莊春源。
根據監委調查,北部地區於2018年6月4日實施「萬安41號」演習,吳彥霆駕駛F-16型機進行假想敵機任務,計畫對基隆港實施模擬攻擊後立即以航向090脫離爬高,返回花蓮基地。然而,當日戰管臨時將航向改為140,誤認以高度2000呎到龜山島再爬高可行。
當時,吳彥霆駕駛之F-16戰機因雲層遮蔽無法目視,飛行員雖然兩度請求爬高,但戰管人員因內部問題,於其通過陸上目標左轉140後19秒始准其爬高,導致戰機爬高不及,撞上五分山,吳彥霆因此殉職。
監委包宗和、仉桂美及林雅鋒表示,被彈劾人攔管官史合成,任務前未察看實施計畫,地障認知錯誤,事後才知實施要旨中「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2000呎」的安全規定,且於飛機兩度請求爬高時,命吳彥霆保持高度2000呎,直到他通過陸上目標,仍未准其爬高。
監委也指出,戰協官賴文生因地障認知錯誤,與航管協調以高度保持2000呎、到龜山島再爬高方式脫離,直到吳彥霆通過陸上目標左轉11秒才協調他爬高,違反安全規定。
另外,監委表示,攔管長盧易舜未查看實施計畫及要旨命令,且任務中未依安全規定全程守聽,於賴文生協調到龜山島再爬高、吳彥霆因雲層影響請求爬高時,未能主動接替管制或指導處理,導致任務機無法及時爬升,同樣違反安全規定。
公懲會認定,以上3名軍官違失情節明確,分判降級改敘。同樣被彈劾的戰管人員區劍飛與莊春源,則被認為沒有違失,判不受懲戒。(「美力台灣」偏鄉巡演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