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三度遭法院「打臉」,黨產會主委顧立雄下午出面回應,他表示,法院裁定更重要意義,是肯定了《黨產條例》落實轉型正義的立法目的,並肯認了黨產會的正當性。(攝影:李昆翰)
黨產訴訟國民黨再下一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裁定停止國民黨所持有的中投、欣裕台兩家公司收歸國有行政處分,被解讀為再度「打臉」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此,黨產會主委顧立雄下午出面回應,他表示,法院裁定更重要意義,是肯定了《黨產條例》落實轉型正義的立法目的,並肯認了黨產會的正當性。在訴訟確定前,國民黨還是不能動用中投、欣裕台的股權,從中獲利,否則就會違反《黨產條例》禁止處分之規定。
黨產追討進入法律攻防戰,針對黨產會於9月凍結國民黨永豐銀行帳戶,以及9張新台幣共4.68億元的台支支票,最高行政法院昨天駁回黨產會抗告,加上今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停止執行中投、欣裕台命移轉國有的行政處分,黨產會形同三度遭法院「打臉」。
黨產會今天下午原本就中影案召開預備聽證會,由於適逢北高行裁定出爐,現場與會的國民黨代表抗議議程與會議通知內容不符等,最後預備聽證會提前一小時倉促結束。會後,約莫下午4點,顧立雄在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委任律師高涌誠等人陪同下,在預備聽證會現場舉行記者會,公開回應法院裁定結果。
顧立雄指出,行政法院今裁定內容可分成兩大塊,一塊是中投、欣裕台是否為《黨產條例》中所稱的政黨不當取得之財產;另一塊則是要不要現在馬上就將中投、欣裕台全部股權移轉為國有。
他認為,基本上,行政法院是肯定了《黨產條例》落實轉型正義的立法目的,因此不停止執行黨產會認定中投、欣裕台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的行政處分。也就是說,國民黨本來可以根據股東身分,從中投、欣裕台取得股利,但今天法院裁定結果,等於是認定這兩家公司是被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因此會發生「禁止處分」效果,國民黨都不能再從中投、欣裕台取得獲利。
至於停止執行中投、欣裕台股權移轉國有處分,顧立雄表示,行政法院只是認為,立即命中投、欣裕台股權移轉國有是一個「重大爭議」,應該等到本案訴訟確定後再執行。在訴訟確定前,國民黨不能任意動用中投、欣裕台股權,但也不能馬上移轉為國有,「就凍結在那裡,感覺就是『賣青菜叮噹』(不要隨便動用),這是我對裁定的理解。」
高涌誠則強調,有部分媒體主張《黨產條例》違法違憲、黨產會是不具正當性的組織,但今天法院裁定結果,無疑是確認了《黨產條例》是基於轉型正義的立法目的,並確認了黨產會有權力認定中投和欣裕台屬於《黨產條例》所稱的不當取得財產,「簡單講,至少在形式上面,黨產會依據《黨產條例》具有正當性」。
高涌誠說,在訴訟過程中,他曾向法官表示,當中投、欣裕台收為國有後,基於全民利益,政府不可能會隨便變賣拆解,當兩家公司的股東變成國家,交易穩定性豈不是更高?如果作民調,相信社會大眾也會認為中投、欣裕台早日收為國有,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但遺憾的是,高指出,法院卻採信了國民黨和中投、欣裕台的見解,認為遽然收歸國有後,行政院會進行標售,恐將造成難以回復之損害,但過去類似經營權爭執所在多有,公司背後的股權爭議通常不會是主要考量。更何況,中投、欣裕台股權如何移轉國有,行政院雖然開過一次會,卻也還沒有確認作法。
被問到國民黨認為打贏了3次官司,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呼籲顧立雄下台負責?顧立雄回應,昨天最高行政法院雖駁回黨產會抗告,裁准解凍國民黨銀行帳戶和9張台支支票,但黨產會之前已經正式作成第二次處分書,因此先前第一次處分或觀念通知的爭議,並不會有具體影響,依舊可以達到防止國民黨脫產的目的。
至於今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顧立雄強調,法院已經肯認了《黨產條例》的正當性,也肯認了黨產會有權力認定中投、欣裕台是國民黨的不當取得的財產,對於落實公平正義和《黨產條例》立法精神,都有很大助益。
延伸閱讀:中廣是附隨組織 趙少康爆粗口:去他的國民黨 這10年都我當家
顧立雄說,該案終究還是要透過訴訟了斷,但在此過程中,國民黨是不能夠任意動用中投、欣裕台的股權,既然國民黨不能從中獲利,黨產會是否要再提出抗告,將再召開委員會進行討論。他並反嗆,對於法院未裁准停止執行中投、欣裕台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及不當取得財產的行政處分,「這一部分,國民黨接不接受?若他們不抗告,我真的替他們鼓鼓掌!」
一位黨產會委員則指出,外界只看到法院裁定停止中投、欣裕台移轉國有的行政處分,解讀黨產會被法院「打臉」,但實際上,今天法院裁定書中更深層的意義,是確認了《黨產條例》的合法性和正當性,也確認了中投、欣裕台是國民黨的不當黨產,在訴訟定讞前,國民黨都不能再從這兩家黨營事業取得金援或進行資產處分,以此觀之,國民黨怎麼會是贏家?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一起加入Line好友(ID:@upmedia),或點網址https://line.me/ti/p/%40zsq474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