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蔡英文要有勇氣辭卸黨主席

主筆室 2020年07月20日 07:02:00
蔡英文不能想要指揮行政院時是總統,等到要號令立法院時又變成執政黨主席,隨意在兩項職位之間不斷換軌,將憲法上的權力分立精神破壞殆盡。(攝影:王侑聖)

蔡英文不能想要指揮行政院時是總統,等到要號令立法院時又變成執政黨主席,隨意在兩項職位之間不斷換軌,將憲法上的權力分立精神破壞殆盡。(攝影:王侑聖)

台灣的民選總統之所以往往變成超級大總統,有兩項關鍵的因素:第一、20多年前修憲時拿掉國會的閣揆同意權,這導致閣揆的權力來源全來自總統,必須聽命於總統,甚至變成總統幕僚長。第二、總統往往也是執政黨黨主席,後者可直接管轄號令常常是國會多數黨的黨籍立委,造成總統可完全左右立法院,破壞了憲法上的權力分立。關於前者,或可視為台灣從傾向內閣制的憲體,在引進總統直選、往總統制傾斜後不得不的調整;但關於後者,卻是總統透過非制度性的兼職,直接破壞現行的憲政體制。

 

其實,並不是每一位總統都喜歡兼任黨主席的。例如馬英九,他在2008年選上總統後,讓當時的國民黨主席吳伯雄繼續擔任主席,他樂得「依憲法規定退居第二線」,但八八風災後民怨四起,抨擊他是「宅男總統」,於是只好在2009年開始兼任黨主席。蔡英文在2016年剛當選之際也一度猶豫要不要兼任黨主席,後來是在身旁幕僚苦勸她「可能會被架空」,最後才勉予兼任。

 

有趣的是,歷任台灣民選總統兼任黨主席的下場都不好。李登輝交出政權時,正是總統兼任黨主席;陳水扁兩度兼任,兩次都因為民進黨立委選舉結果不如理想而辭去黨主席;馬英九兼國民黨主席超過五年,算是近三任民選總統最完整且最久的,不過也因為2014年的縣市長選舉兵敗山倒,而被迫辭去職務。至於蔡英文,2018年的九合一大選選得灰頭土臉而倉皇去職,多數人應該都還記憶猶新。

 

儘管下場不好,但我們的民選總統卻前仆後繼地兼任執政黨主席,這也有兩項原因:第一、總統兼任黨主席是要弱化黨機器進而駕馭黨機器,避免執政黨內鬥干預總統及行政部門;第二、兼任黨主席可以直接號令從政黨員(尤其是立委),免去總統很多的溝通成本。

 

對蔡英文而言,上述兩項說法的感受尤為深刻。2018年她被迫卸下黨主席之後,就因為「所託非人」,導致在總統初選過程中感受到比大選更強烈的威脅,讓她驚魂未定,甚至一度思考要以總統之尊「沒收」初選。其次,在進入自己的第二任期後,蔡英文將直接面對民進黨內暗潮洶湧的黨內接班問題,若無黨主席的身份介入協調,稍一不慎,她更有提早跛腳之虞。

 

不過,為何一個已經可以全權任命行政院長,握有行政權的總統,仍覺得必須充分掌控立法院,才能有效地運作這個國家?與其說上述作法是要「節省」總統治理國家的溝通成本,何不說這是民主政治下,總統本來就應該耗費的溝通成本?這種總攬大權的思維其實是與憲政主義、節制權力相違背。

 

一年前的民進黨總統初選提早激發了蔡英文團隊的士氣與戰力,也有效地團結了民進黨,比起當時耽溺於韓流風潮的國民黨,其實是一場極為成功的初選;事後論功行賞當時始終保持中立的「卓羅體制」都來不及了,怎會還有人在大勝國民黨之後想要「追懲戰犯」?以此作為蔡英文現時必須兼任黨主席,以消弭黨內歧見的理由更是荒唐。

 

在引進總統直選機制後,台灣的憲政體制已經毫無懸念地往總統制傾斜。既是總統制,就不應該再保留行政與立法合一的內閣制精神,而應該想盡辦法弱化政黨在政府運作上的角色,走向三權分立。若想要指揮行政院時是總統,等到要號令立法院時又變成執政黨主席,隨意在兩項職位之間不斷換軌,權力分立精神將破壞殆盡。本社評四年前曾主張用制訂《總統職權行使法》不許總統兼任黨主席,專欄作家范疇日前認為可以在《政黨法》裡限制兼任,都是立法院該思考的修法方向。

 

比起四年前誠惶誠恐地當上總統,接下黨主席職務,如今,蔡英文已擁有史上最高民選總統得票數,加上迄今施政滿意度仍維持高檔,更應該有勇氣抗拒兼任黨主席的權力誘惑。用總統不兼任黨主席的憲政慣例來補足現行《憲法》的闕漏,這比起蔡英文宣示一百遍的修憲主張更有號召力,也是她作為總統,為自己留下歷史定位的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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