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美國,即知美國人只剩下兩種選擇,可以如富蘭克林所說「維持好這個共和國」,不然就是走向寡頭政治、少數權貴專政的體制。(維基百科)
網友提供,2012年上傳的10分鐘舊片。但看完之後,幾乎能立刻明瞭美國現在的左右之爭,即民主黨和共和黨理念不同之處。
為什麼一個惡棍之死,竟能讓暴動遍及全美還成為英雄、家人開數個募捐帳號,不到兩個月狂收2000萬美元、葬禮媲美國葬政要明星雲集;打著反法西斯的Antifa、Anarchist和促進黑人權益名義的BLM,卻實際走馬克思主義路線和列寧無政府式暴動,看完後原因也清楚了。
美國民主黨執政時長期對非裔、西裔族群採高社會福利制度,實際是養懶使之無心工作而依賴政府救助。醫療方面除亞裔外的少數族裔多數拿低收入戶政府補助保險(俗稱Medicaid);教育則有優惠性差別待遇加分。再以左派的假平等、反種族歧視、性別平權等,獲取「政治正確」道德高點,並控制主流媒體及高等教育。然後是假人權,主張非法移民「除罪化」,甚至給予公民權。使非裔、西裔、獲得公民權的非法移民,成為民主黨鐵票。
這些都顯示民主黨正往「民主社會主義」方向前進,而終極目標則是學習中國共產黨實行「具美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成為寡頭統治集團。
或許多數台灣人會覺得以上結論很誇張荒謬,美國共和、民主兩黨不都是在聯邦共和國體制下公平競爭嗎?美國不是自由民主世界兩黨輪替的模範嗎?關於這些疑問,台裔、華裔美國人應該感受比較深刻。
我一位住加州朋友的粉專 #從加州愛台灣,裡面關於這方面的訊息量相當多,她是以一個台裔媽媽的角度關切美、台政治,而且很能抓出重點,是真正的反共者。與我不同的是,她的發文比較隨性也比較頻繁,但把訊息組合起來就能很深刻了解民主黨所做的一切,尤其在加州。
影片有中文字幕,本文大部份為逐字稿,為求通順略為修改並加註釋。片中談到的「民主國」應指「古典或極端民主」,主要在對應「共和國」。
影片內文如下:
Benjamin Franklin(班傑明·富蘭克林)開完制憲會議後,有一位婦人就問他「先生,您給了我們什麼」?他不假思索回答「一個共和國,太太。假設妳們能維持的話」。
但大部份人都認為美國是民主國,而非共和國。這兩者區別,是認識美國國體的關鍵。
但在我們探討不同國體之前,有必要釐清被輿論混淆的政治光譜。
多數人會把共產黨之流的團體放在政治光譜的極左,法西斯和獨裁政體放在極右,中間路線就擺在光譜中間。但有一個更精確的政治光譜,會顯示政府從右邊起0%權力到左邊100%權力。
從極右處為沒有政府。在極左處就是完全政府,以不同形式存在,諸如共產主義、納粹主義、法西斯主義;君主、權相、獨裁、國王,此類皆然。
說納粹和法西斯是右翼的人,從來不會交代他們如此定義的條件,焦點模糊。在兩極之間,會是一個有限度的政府,其職責在捍衛人民的權利,即是美國憲法精神所在。提倡這種政府的,是憲法中間路線。
我們就開始分析不同政治型態:
其一為君主國或是獨裁,一人獨裁;再來就是寡頭政治,由少數人統治;再來是多數決的民主政治、法治的共和政體;最後是無人統治的無政府主義。
在接下來的探討中,會對這五種政體進行分析與淘汰。
先看君主或是獨裁政體,這種政府實際上不存在,都是團體推舉一個代表而已。國王有他的貴族會議;獨裁者有各種官僚、委員會和幕後操控者。雖然是一個人站在台前,卻不是一人統治,是集團統治。所以我們先淘汰君主或是獨裁政體,因為實際上不存在(個人認為大明朱元璋例外)。
由少數人統領的寡頭政治,是人類歷史上最常見的政體,也是如今最常見的統治形式。現在多數國家也都是由少數權勢統治,所以我們保留寡頭政體。
另一側是無政府主義,顧名思義就是無政府。有些人觀察人類歷史,發現多數人禍都是由政府發動,所以它們就覺得廢掉政府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這是一個錯誤,正如古希臘哲言:「沒有法律,就不會有自由」(英國哲學家洛克 John Locke在《政府論》中有名言「哪裡沒有法律,哪裡就沒有自由。」)。
我們的先賢認同這個觀點,認為文明社會需要某種程度的政府維持。在一個無政府環境,人民必須要各自守護生命、自由與財產,和家人的安全;都要擁械自重,因為需要隨時保護財產,所以遷徙受限。
文明社會一向會僱用某些人來執法,如城鎮警長、警察,或是其它政府機構。當執法機關到位,大家就會更自由;他們可以放下自己的財產,去田裡工作之類。簡言之,適度的政府會讓所有人更自由。
但有些人提倡無政府主義,不是因為真的喜歡無政府,而是不喜歡目前的政府而已。他們把無政府主義作為革命手段,無政府狀態就好比等待填滿的真空狀態,這些精於計算的無政府主義者試圖用各種手段推翻政府,如暴動、殺人、掠奪,和恐怖行動。
如此悲劇狀況下的人民,就會轉向有能力鎮壓暴動的人,拜託他們恢復秩序。而誰最有能力戡亂?當然是帶頭作亂的人。
製造問題的無政府主義者於是建立一個由自己當家的政府,一個寡頭政府,由他們專權統治。俄國就是上演這種把戲,由列寧奪權;德國的希特勒也是,由他的納粹黨帶給他絕對權力。
所以無政府不是一種穩固的政治型態,它只是一種既有政權被野心家篡奪的過度狀態。因為這不是一種穩固的政治型態,所以也被淘汰。
民主這個詞由兩個希臘字構成,Demos代表人民、Kratein意思是統治,組合起來就是「人民統治、多數決」。這聽起來相當不錯,但如果多數人決定奪走一個人的家?他的財產?他的孩子?很明顯應該有個限度。
民主的缺點,在於沒有節制群正的手段;如果一半以上的人就是要某種結果,他們說的就是。
共和國呢?這是拉丁語Res「物」的意思,Publica代表公眾,就是「公眾之物」,即法律。真正的共和國是一個由「法律限制的政府」,使之無害於人民。
美國的開國先賢有辦法從頭開始,他們大可成立一個寡頭政府。而事實上,有某些人甚至想讓George Washington(喬治·華盛頓)當國王;但立國先賢熟諳歷史,因此他們選擇共和國的法治,而不是民主國的多數決。
為什麼?我們就用西部拓荒情境來解釋,就以極端民主社會的集體暴民為例:
35個騎士追殺1名歹徒,抓到他、投票把他絞死,35比1通過。民主因此勝利,社會中少了1名歹徒。
我們在另一個共和國舉同樣的例子:
35個騎士到這個歹徒,投票也是35比1要他絞死他。但警長來了,說不能殺他,他有公平受審的權利。所以它們就把歹徒帶回城鎮,從當地選出陪審團。他們審查證據、聽受審者的辯護,再決定是否要定罪。
而陪審團是以多數決來定罪嗎?不,定罪必須要全體意見一致,不然就要無罪放人。歹徒的生命權,不是由多數決來決定,而是由法律決定。這就是共和國的核心理念。
很多美國人會很驚訝,「民主」這個字眼沒有在《獨立宣言》或是《憲法》中出現,也不曾出現在50州各自的《憲法》裡面。立國先賢盡了一切力量,就是不要給我們民主國。
《憲法》之父James Madison(詹姆士·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的第十文之中有明講「…民主國向來為混亂與爭議之物,向來與個人安危和財產相背,通常早折,而且死相悽慘」。
《憲法》起草人之一的Alexander Hamilton(亞歷山大·漢彌爾頓)也同意說「我們是一個共和政府,真正的自由從來不會在政府集權或是極端民主之中出現」。《獨立宣言》簽署人Samuel Adams(山繆·亞當斯)有言「民主國相來命短,很快的衰老、疲憊,然後自殺」。
立國先賢如此厭惡民主國不是沒有理由的,因為他們知道以前希臘城邦的民主國,造就了許多人類史上最恐怖的社會;在每一個案例中,都會陷入暴民政治,然後變成無政府、最後變成獨裁的寡頭統治。
希臘在那個時代,就出現了一位叫Solom(梭倫,古希臘七賢之一)的人,主張訂出一部固定的法律,獨立於多數暴力之外。希臘沒有採納Solom睿智的見解,但羅馬人認真採納了,以Solon的法律為基礎,他們訂出《12銅表法》,實際上建立了一個「被法律所約束的政府」,不犯人民。
既然政府受約束,人民就能在保有自己生產所得的前提下,得以放心生產。於是時間流逝,羅馬富裕了,成為世界的明燈。但在安逸中,羅馬人忘了自由的意義是什麼?他們忘了自由的核心概念,是一個「有限度的政府」;政府的權力擴張,人民的權利就相對減少。
而當羅馬人疏於提防,野心勃勃的政客就開始僭越羅馬法律的各種限制。有人學會選出政客,把財產從某些人手中拿走,然後再給另一群人。農業補貼、住宅計畫、社會福利政策相繼出現。不可避免的,稅負就重了,各種對民間工商的管制也出現。
不久後,羅馬的一些生產者無法負擔生計,就只能依賴社會救助了。生產力下降、物資出現短缺,暴民群到處遊街,向政府強索麵包和各種馬戲團娛樂。很多人被迫放棄自由,換取安全。體制終究是是垮了,他們從共和國變成民主國,最後變成皇帝領頭的寡頭政治。
所以民主本身也不是一種穩定的政體,它是一個從有限政府,轉型成寡頭政治的過度狀態而已。
明白以上的一切,我們美國人只剩下兩種選擇,我們可以如富蘭克林所說「維持好這個共和國」,不然就是走向寡頭政治、少數權貴專政的體制。(文章授權轉載自凌晨閱讀筆記臉書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