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簡舒培長期關注大巨蛋案,在建管處核放大巨蛋案第3次變更設計建照後,下周將對北市府提告。(合成畫面/北市府提供、資料照片)
遠雄大巨蛋案停工5年多,台北市建管處7日同意復工,儘管外界反彈、質疑聲浪四起,柯市府仍堅持放行,持續關注大巨蛋弊案的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在建管處核發大巨蛋案第3次變更設計建照後,就積極準備向台北市政府提告的動作,簡舒培委託請辭環保署副署長後回到律師本業的詹順貴,將在下周採取具體行動,正式控告台北市政府圖利遠雄。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和北市府前都發局長林洲民均認為,柯市府圖利遠雄大巨蛋案的態度明顯,柯市府無視大巨蛋案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9條規定的公共安全疑慮,想盡辦法要為遠雄開後門復工,在處理大巨蛋問題上,其實「柯文哲和郝龍斌並沒有兩樣」。如今,北市府已經核發大巨蛋案的變更設計建照,並在7日同意復工,已坐實了北市府「放水」遠雄大巨蛋案,簡舒培積極準備北市府相關人員及單位的違法事證,將對北市府正式提告。
審視北市府官網上的例次「大巨蛋工作會議紀錄」顯示,台北市長柯文哲所主持的大巨蛋案相關會議中,他對大巨蛋案的處理態度,確實在2018年下半年進入市長選舉到去年連任後重啟大巨蛋案都審,出現重大轉變,「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了」!
在2018年6月4日這場市長柯文哲針對大巨蛋案在市府11樓會議室召開的會議中,3位副市長陳景峻、鄧家基和林欽榮均與會,還有秘書長張哲揚、當時的都發局長林洲民,和之後因為遠雄大巨蛋案開會想解套辦法的市府顧問李文宗均在場;同時遠雄的代表,包括總經理湯佳峰、副總楊舜欽、建築師羅興華等也受邀與會。
在該次會議中,大巨蛋案涉及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9條規定的爭議已是討論重點,最後市府建議遠雄,「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9條適用部分,遠雄提出向內政部營建署釋疑,若釋疑後仍不能解決,則朝向依據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進行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
從北市府官網紀錄顯示,這是柯文哲於第一任市長四年中最後一次親自主持大巨蛋案的工作會議,這場在2018年6月舉行當時市府的態度仍是堅持「照規矩」來,大巨蛋案涉及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9條規定的部分,要嘛請內政部營建署做出不同解釋,同意大巨蛋案可以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9條規定;不則就是要照相關規定,做1小時以上的防火區劃。
不過,從市府官網公布的會議紀錄資料顯示,柯文哲選上市長後,去年7月30日再度召開大巨蛋案的工作會議,地點依然是市府11樓的第一準備室,這是柯文哲連任後第一次親自主持大巨蛋案的工作會議。這次會議包括3位副市長鄧家基、彭振聲、蔡炳坤和秘書長張哲揚均與會,新任都發局長黃景茂,還有之前一直參與大巨蛋案協調的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也到場,但沒邀請遠雄代表與會。
該次會議可算是柯市府團隊成員重組後,柯文哲首度和市府團隊正式討論大巨蛋案。柯文哲在會中做出明確裁示,請籌備處轉知遠雄巨蛋公司,請他們將大巨蛋變更設計案「儘速再次提報都市設計審議」。亦即柯文哲在市長連任後親自裁示,再次啟動大巨蛋案。
之後在柯市府的「催促和提醒」下,事隔近2周,遠雄巨蛋公司火速在同年8月12日提送大巨蛋變更設計案第6次都審會議資料,當時市府已排定在8月29日召開都審委員會。從市府的官網紀錄顯示,遠雄已再次送出大巨蛋變更設計的都審會議資料,即將召開都審會前,市府秘書長張哲揚在8月15日晚上8點許於市府11樓召開大巨蛋工作會議。
在該次大巨蛋重啟都審前的「會前會」,是市府邀集遠雄代表一起與會討論大巨蛋案,但令人訝異的是,連都審會都還沒有開,就在2019年8月15日的這次會議中,市府代表和遠雄方面已「預先商定了」,通過都審、環差、結構外審等審議程序後,如何幫遠雄巨蛋公司復工,甚至連都發局建管處要如何處理大巨蛋案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9條的問題,好助大巨蛋案取得建照,都討論出解套方案了。
去年8月15日的這場關鍵性會議,市府方面有秘書長張哲揚、環保局長劉銘龍、都發局副局長羅世譽和建管處總工程司虞積學;遠雄方面則是接手處理大巨蛋案的趙騰雄兒子、遠雄巨蛋公司副董事長趙文嘉親自出席,還有總經理湯佳峰、副總楊舜欽和專案經理陳星憲。
雙方會議達成共識,遠雄公司同意依都審委員會決議,以室內59833人進行防災避難之電腦人流模擬;後續提送投資執行計畫書修正版之營連計畫時,市府依通過的環評審議人數(59833人)進行管制。
不過,此次雙方認可的會議備忘錄中發現,雙方達成的共識還包括大巨蛋案如何復工問題,明明當時連29日的都審會都還沒有開,連此次遠雄的送審資料能否通過都審都還未知,但在去年8月15日這場會議中,雙方已達成共識結論,「本次變更設計依規定完成都審、環差、結構外審等審議程序後,同意辦理建照變更,並申請復工」。
會議共識內容顯示,會議主持市府秘書長張哲揚已進一步「技術指導」都發局建管處如何通過大巨蛋案的建照,「如建管處認為有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事項,將併執照列管,要求遠雄公司於申請使用執照前,依規定程序完成各項改正作業」,等於建管處根本還沒有審核大巨蛋案可否核發建照,張哲揚就已經幫遠雄開好綠燈了。
又針對大巨蛋案涉及建築技術規則第129條規定的部分,會議共識為,「大巨蛋未經許可不得作執照原核定用途以外之使用,爾後若有舉辦原核定體育場館以外用途之臨時性活動,遠雄公司就個案依規定向市政府提出申請,市府將依規定程序核辦。」
實際上,從台北市長柯文哲在去年7月30日一聲令下要遠雄公司再送變更設計的都審會議資料起,市府秘書長張哲揚隨後配合指示,在8月15日邀集還保局、都發局、建管處等相關業務單位,協助遠雄公司通過都審、取得建照到復工,結果原本一直遲遲無法在都審會過關的遠雄大巨蛋案,此次重送都審資料後,果真在去年10月14日,由都審會主席、都發局長黃景茂強勢裁定,通過大巨蛋變更設計都審,北市府堅持強渡關山;之後大巨蛋案又在今年7月17日順利取得第3次設計變更案建照,且北市在建照上以附表加註形式處理大巨蛋案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9條規定的部分。
建照中附表第25項指出,針對大巨蛋案有關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規定部分,不符事項,請於使用執照請領前辦妥改正事項」;附表第26項,未來大巨蛋案申請大型群聚活動工作計畫書申請時,仍應檢討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9條規定,或經專業機構性能設計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並列入使用執照註記」。建照附表所敘內容,竟然和11個月前,去年8月15日由張哲揚邀集市府相關局處和遠雄代表所召開工作會議的備忘錄內容「如出一轍」。
無怪乎簡舒培要指控柯市府勢在必行要讓遠雄大巨蛋案復工,從去年8月開始都審會到今年7月取得建照,市府其實是先射箭再畫靶,「早就寫好讓遠雄復工的劇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