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遭判12年刑期。(湯森路透)
涉嫌在國家基金「一馬公司」(1MDB)上下其手,被以多項貪腐罪名起訴、並失去政治舞台的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在經過長時間審理後,28日由法院做出第一階段宣判有罪。
《亞洲衛視》(CNA)報導,馬來西亞高等法院28日晚間正式宣判,前首相納吉涉及一馬公司貪腐案,獲判12年有期徒刑和2億1000萬令吉(約新台幣14億4600萬元)罰款,定罪罪名涵蓋濫用職權、洗錢和背信等7項。
經過律師求情,法院允許納吉暫緩入監和繳交罰款,但仍須支付100萬令吉保證金和找到兩人作保。
Former Malaysian prime minister Najib Razak has been sentenced to 12 years in jail after being found guilty in his first trial over the multi-billion-dollar 1MDB scandal.https://t.co/cXhwbD1zDq
— SBS News (@SBSNews) July 28, 2020
現年66歲的納吉,出生於彭亨州立卑(Kuala Lipis),父親是馬來西亞第二任首相敦阿都·拉薩(Abdul Razak bin Hussein),23歲首次踏入政壇、就是在父親病逝後,返國補選接任為國會議員。
大學赴英國諾丁漢大學就讀,取得工業經濟學學士,踏入政壇前曾在馬國央行與國家石油公司任職。從當選議員開始,在當時的強人首相馬哈地(Mahathir bin Mohamad)拉拔下,官運一路上升,歷任彭亨州務大臣、巫統青年團長、國防教育體育等多個部長,2009年登上首相大位。
納吉曾有兩段婚姻,前妻東姑再納東姑依斯干達(Tengku Puteri Zainah Tengku Eskandar),來自吉蘭丹皇室,育有2子1女,但於1987年離婚;同年與現任妻子羅斯瑪·曼梳結縭,育有1子1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