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代的賽夏族勇士。他們雖然驍勇善戰,但和日軍交手的結果是死傷慘重,1902年的南庄事件即是其例。(圖片擷取自網路)
台灣白色恐怖的研究,冷熱嚴重失衡。在所有案件中,原住民的「湯守仁案」是熱區中的熱區,已知六名原住民死刑犯:湯守仁、高一生、林瑞昌、汪清山、方義仲、高澤照(分屬鄒族和泰雅族)全部來自該案。然而正因研究失衡,使得堪稱「冷灶中的冷灶」的「張燕梅案」中,隱藏的第七位死刑犯,而且是時序上第一位被槍決的賽夏青年日進春(1952年,比高一生等人早兩年槍決),始終不為人知。不僅如此,該案還隱藏兩個大家族的白色恐怖秘辛,背後有台灣史的巨型縱深,日進春家族就是其一,值得深入探討。
張燕梅案可說是「南庄鄉的白色恐怖」,因故事主場在苗栗南庄,涵蓋該鄉九村中的四村:東村、西村、蓬萊、東河,涉案者以客家人為主。日進春是唯一的原住民,住在舊稱「紅毛館」的蓬萊村。此地由加里山(2220公尺)亙古守護,風景黏人,空氣醉人,1950年代仍處於半遺世獨立狀態。然而,就因為與世隔閡,原住民一旦被漢人騙誘,特別是捲入險惡的國共鬥爭,悲劇就非同小可了。
日進春生於1922年,日治時代讀「紅毛館蕃童教育所」四年,畢業後在家幫忙耕種。1944年,透過日本人介紹,在母校擔任警手(警員兼教員);戰後母校改名南庄國校,仍聘他繼續任教。山區的教學生活簡單而辛苦,其父說他「日出上課,夜遲歸家」;他則自稱「口齒拙訥,怯於交際」,「只知謹守岡位,安分職守;且山地交通未便,素少往來於平地之間,於時局事絕少知聞」。照理白色恐怖找不上他,但造化弄人,他被同事張燕梅盯上,從而生命產生巨大的轉折。
張燕梅的故事,要從1949至1950年中共地下組織「省工委」大崩盤講起。當時領導班子陸續落網,省工委群龍無首,幹部紛紛逃亡。義民中學教員黎明華逃到苗栗山區,吸收同為客家人的張燕梅,而且叮囑她多多吸收山地人,萬一共黨攻台,可以為助。張燕梅鎖定木訥寡言的日進春,多次對他勸誘,聲稱要先加入組織,將來共產黨來了,他才能分配到土地。言外之意,如果不加入組織,就分配不到土地。日進春對政治本無興趣,但礙於「情面難卻」,而且這套「分配土地」的話術確實產生效力(這和家族的滄桑史有關,稍後說明),因此在1950年3月,向張燕梅交了一份自傳。
交了自傳,卻沒有下文。因為日進春本來要交張義珍(南庄鄉公所幹事,張燕梅的上級)領導,張義珍則隸屬孫阿泉所領導的一個小組(小組長是李旺秀)。然而這時,孫阿泉在三灣鄉大河底的組織暴露,政府展開嚴密搜捕,張義珍的上級李旺秀、李旺秀的上級孫阿泉都逃之夭夭。那是一個「上級大逃亡」的年代,下級只能剉著等和看著辦。張義珍的小組立刻停止活動,連帶張義珍也開始考慮脫黨。筆者綜合資料研判,既然上級都跑光(後來孫、李、黎明華都自首自新保命),自傳無法呈報,他可能跟張燕梅商議,把日進春的自傳放火燒了。
就這樣,日進春與省工委的接觸以一種怪異的方式呈現。官方檔案顯示,他雖然提交自傳,但自傳被人燒了;此外,他沒有宣誓,沒有開會,沒有活動,也沒有人領導他。張燕梅要他吸收山地青年參加組織,他也置之不理。無論主動或被動,都可說是「晾在一邊」。這種情形反映省工委崩盤後,基層組織自生自滅、自顧不暇的窘境;當然「參加組織」這四個字,對日進春根本不能成立。
然而,這世上「唯二」知道日進春提交自傳的張義珍和張燕梅,卻在1950、1951年相繼自首後,把這件事曝了光。1951年12月,日進春被捕,先後送竹南分局和刑警總隊偵訊。偵訊人員軟硬兼施,要他承認參加組織;只要承認,「可辦自新手續馬上開釋」。日進春思家心切,糊里糊塗上了鉤。於是,他被同事扯進來,又被警方推下去,跟漢人兩度交手的結果,是被一個他沒有參加的組織套牢;而他朝夕相處的蓬萊村與加里山,卻再也看不到了。
張燕梅案共逮捕14人,其中2人交保,12人移送軍法處。陣容看似龐大,其實都是芝麻綠豆案情。即使排在案首的張燕梅和張義珍,軍法官也認為他們都有自首,而且「情節並非重大」,雖然按上「二條一」罪名(意圖顛覆政府著手實行),只各判15年。日進春則因「參加後並無其他工作」,以「參加組織」罪名判刑10年。然而政治案件流程總有一群「大魔王」在幕後操弄,案子呈到總統府,參軍長桂永清沒有說明任何理由,就把張燕梅、張義珍改判無期徒刑;日進春、姜堯鑫(苗栗衛生院東河分所技術員)、游清林(中壢農校主計員),從10年改判15年;葉佳裕(中壢農校教員)、王興煜(東勢農校教員),從5年改判10年。
桂永清夠狠了,蔣介石比他更狠。簽呈拿到手上,他直接刪改,把以上7人全部改成死刑,創下白色恐怖單一案件最多「活罪改死」紀錄。和桂永清一樣,如此草菅人命,也沒有說明任何理由,筆者只能以「邪魔入心」來解釋之。為此,軍法官還得修改判決書,把日進春原先的「參加組織罪」改為二條一罪;原先認為「並無其他工作」,也髮夾彎拗成「復從事叛亂工作」。日進春不僅被一個不曾參加的組織套牢,也被一個不曾犯過的罪名奪命。
1952年8月29日上午4點,30歲的日進春被憲八團台北憲兵隊押往川端橋(今中正橋)南端刑場槍決,挨了5槍,成為第一個死於白色恐怖的高山族原住民。槍決前一天,寫遺書給家人,跪祈父母、弟妹、妻子美娘和3名年幼子女「永遠的幸福」。檔案中的遺照,露出白牙,燦然而笑,神秘得令人不解。是嘲笑外來政權的瘋狂體制?還是期待回歸祖靈的懷抱?日進春死後,家族不知因為道阻且長,還是迫於某種壓力,並未前往收屍,以致遺體草草埋於六張犁,被人遺忘至今。
兩個月後,苗栗警察局前來查封財產。日家資財包括水田6分,旱田1甲,甚至連3隻豬、2隻黃牛一併查封,不能動用。而真正日進春的財產只有一個書櫥。他的父親日森匏(唸袍)向當局陳情,說這些財產是他多年辛苦開墾荒地、兼做苦工所得,必須供應全家11個活口,請免沒收。當局准請。而日森匏的出現,陡然將本案拉出遼闊的歷史場景——他的父親(日進春的祖父),就是賽夏族的傳奇頭目、1902年南庄事件的主角日阿拐。
日阿拐(1840-1903)是閩南漢人,本姓張,8歲隨父母來台,不久雙親病死而成孤兒,被賽夏族日姓人家收養。因為高人一等的才也智也、時也運也,50歲不到,就成為賽夏族的大地主和企業家、獅里興社社長,受清廷賞賜六品軍功銜、國子監太學生。這種「小孤兒變大頭目」、「原住民的領袖不是原住民」的情節,是好萊塢等級的神劇情,卻是賽夏族的真人真事。附帶說明:日阿拐雖是漢人,但包括他和日森匏、日進春,都以原住民為妻,故進春及其子女都有原民血統。
1895年日本治台後,日阿拐的風光日子進入尾聲;特別是樟腦專賣制度和理蕃政策,威脅他的事業和族人的生存。1902年7月,阿拐聯合原、漢族數百人武裝抗日,被日方以優勢武力鎮壓。12月17日的一場「歸順式」上,日軍突然對歸降「蕃人」發動屠殺,死30多人,阿拐及時逃生,史稱「南庄事件」,隔年病卒。死後,200多甲土地(包括88甲耕地)被當局沒收,賽夏族史之阿拐風雲淒涼落幕。
南庄事件和日進春之死,相隔50年,卻有共通點:其一,兩者都緣於外來政權的遞嬗,都在改朝換代之後第7年發生;其二,兩者都因為文明衝突,導致家族遭逢巨變;其三,兩者在形式上都是反抗統治當局,雖然被控「叛亂」的日進春並沒有真的叛亂;其四,兩者在形式上都有沒收財產,雖然日進春部分只在判決書宣告沒收,實則短暫查封後仍舊歸還。
了解這些共通點,我們就會明白,何以張燕梅的「分配土地」說能打動日進春。這本是省工委常用話術,效果隨人而異;但喪失土地是原住民的深痛(戰後泰雅族林瑞昌訴求「大豹社原社復歸」就是一例),尤其日阿拐的土地幾乎盡失,家族潦倒落魄,更讓身為長孫的日進春無法承受土地可能歸零的打擊。再者阿拐抗日失敗,必然讓家族飽嚐政治壓力(有無部落壓力暫且不論),長期活在恐怖陰影下。這或許能解釋何以日進春死後,家人不敢收屍,甚至這段受難故事,數十年後亦未向外人輕啟。
日進春生前曾說,他「常以信任自己之心,以推信他人,是以易於受人欺騙」,這是張燕梅檔案中,最令人掩卷長嘆的文字之一。日軍翻臉屠殺歸降蕃人,漢人刑警騙取有罪供詞,乃至台灣史上,無數原住民的悲劇,都有這句話作用其間。原民社會與外界的差異,誠不可以道里計。
張燕梅案中,除日進春家族史之外,還有姜堯鑫家族史。姜堯鑫的故事少為人知,家族卻赫赫有名,那就是北埔姜家。他的父親是姜娘送,姜娘宋為姜阿新的堂兄弟,姜紹安之孫;姜紹安即乙未抗日烈士姜紹祖之兄。紹安早逝(享年18歲),較無功業傳述後世,這一脈人丁也較為單薄。沒想到傳到姜娘送,竟有兩個兒子在白色恐怖受難。一位是姜堯鑫,死刑,與日進春同時槍決;一位是其同父異母哥哥姜文鑑,台大哲學系學生,涉徐國維案判刑10年。姜文鑑之妻還是郭琇琮(涉台北案,死刑)的妹妹。這是北埔姜家、金廣福公館、天水堂的大河史值得追蹤和補充的章節,本文為了聚焦和限於篇幅,只能點到這裡,就不詳述了。
※作者為政大台灣史研究所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