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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港警正式對羅冠聰等6人發布通緝令 「我們的罪名是太愛香港」

尚國強 2020年08月01日 11:17:00
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7月31日遭港警發布通緝令。(湯森路透)

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7月31日遭港警發布通緝令。(湯森路透)

中共人大常委會於6月30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版國安法),至今月餘,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因曾領導2014年「佔中運動」遭解聘、多名民主派的立法會參選人遭取消資格(DQ)、「學生動源」4名成員遭逮捕,特首林鄭月娥也於7月31日晚間宣布,延後原定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至2021年9月5日舉行,中國已漸次收緊對於香港的民主自由。

 

7月31日晚間,香港警方宣布正式對「流亡」海外的香港人士發布通緝令,包括了羅冠聰、陳家駒、鄭文傑、黃台仰,4人罪名皆為「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另外,劉康、朱牧民則涉及了「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

 

 

針對國安法通過後的言行

 

據悉,由於港版國安法無法溯及既往(nullum crimen, nulla poena sine praevia lege),香港警方強調是針對前述6人在7月1日以後的言行進行通緝。

 

根據港警的公告,前述6人分別出席美國聽證會、與外國議員見面、接受訪問、在社群網站發布訊息,涉及違反了國安法中包括:呼籲其他國家制裁或抵制中國或香港、爭取外國支持推動港獨、發放港獨旗幟或帖文、要求外國停止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成立「流亡議會」等條文。

 

一旦這6名遭通緝的人士入境香港,港府將即刻予以逮捕。

 

羅冠聰:不會改變初衷

 

先前擔任香港眾志常委的羅冠聰早於國安法生效前離開香港,並於7月2日向媒體證實,他當時表示日後將專注與國際的連結,為香港民主進行、民間外交工作。

 

羅冠聰更曾呼籲英國制裁香港官員、警察,並以視訊方式出席了美國聯邦眾院的聽證會。

 

在得知遭港警通緝後,羅冠聰於臉書指稱不知道自己的「罪名」是甚麼,認為自己始終主張香港應得的民主、自治,提醒全球重視中國對境內人權的迫害,「這些倡議即使我被列入通緝令上,都不會改變」。

 

羅冠聰又指自己在海外的倡議工作都以個人身份進行,沒有與任何人進行政治聯繫,離港後已沒有聯絡親人,「並正式與他們斷絕關係,不再往來」。

 

 

鄭文傑稱遭通緝是「一生的榮譽」

 

另一名遭通緝的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則在臉書發表聲明,表示他的言行秉持人民權利及自由,即使經歷分離、虐待、污名、窮困,也不退半步,「極權專制要以此肆意定我的罪,這終將是我一生的榮譽」。

 

鄭文傑已獲英國的政治庇護,並於7月15日創立了英國港僑協會,與民主派人士商討籌組香港「流亡議會」。

 

香港獨立聯盟前召集人陳家駒已證實前往英國,因2019年6月10日的灣仔非法集會遭到逮捕,在6月4日離港後便沒有再入境。

 

此外,在旺角暴動案後離港的香港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目前流亡德國,與鄭文傑、(在台灣的)林榮基、(在美國的)梁繼平發起「避風驛」(Haven Assistance)組織,提供美國、台灣、英國、德國等庇護政策訊息。

 

劉康則為「學生動源」前成員,6月底已前往英國尋求政治庇護、朱木民則是「佔中三子」之一朱耀明牧師之子,目前是美國華府「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執行總監,在美國會遊說多年,咸認是《香港人權法》推手。

 

關鍵字: 國安法 羅冠聰 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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