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市議員惠薩爾上月遭聯邦調查局逮捕,因為他被懷疑長期收賄辦事。(湯森路透)
正受到第二波疫情攻擊的加州,6月時曾爆出洛杉磯市議員重大貪污案,議員惠薩爾(Jose Huizar)遭聯邦調查局逮捕,因為他被懷疑長期收賄辦事(pay-to-play),尤其為了一起市政開發案,曾接受中國開發商深圳新世界集團的行賄,調查員首先在他家衣櫥搜到13萬美金現鈔,而光這一起「選民服務」,他就被控至少接受了150萬美金的高額賄款,若被定罪,最高刑期可被判20年。
美國大型開發案貪污舞弊情事層出不窮,市議員的分量和地位雖然不如參眾兩院國會議員,但在地方開發案件上經常扮演關鍵角色,開發案利益尤其豐厚,很多名不見經傳的小開發商常因前期忍痛投資打通議員,終能熬到鹹魚大翻身,之後再和這些民代保有長期合作關係,變成無往不利的大企業。洛杉磯當地媒體報導,惠薩爾被指收受的150萬美元賄款,即有三分之二來自深圳新世界集團,90年代這間公司還只是中國一家小房地產業者,到了2011年,卻已能成功拿下洛杉磯最大的酒店收購案。
聯邦調查局當然不是突然接獲線報得知惠薩爾收賄,事實上自惠薩爾和深圳新世界集團數年前首次搭上線,這位議員恐怕就已被盯上。2014年,惠薩爾被前助理控告性侵騷擾告上法庭,從後續炸開的訊息顯示,當年所費不貲的57萬美元訴訟費,就是深圳新世界集團大方「借」給惠薩爾的。
就如同所有禁不起誘惑的民意代表一樣,拿到這筆錢的當下,惠薩爾以為這件事就是你知我知,只要行賄的一方不說就神不知鬼不覺。但儘管如美國這般先進,行賄收賄的邏輯和世界各地也沒有差太多,也就是站在民意代表的角度,同僚之間經過經驗累積彼此口耳相傳,手上或者都會有一份「會對議員行賄的企業」名單,同樣的道理,站在民間企業角度,他們也大抵能掌握「會拿錢辦事的議員」。無論收賄的議員還是行賄的企業,都需要在自己同行間情蒐這類資訊以圖自我壯大,今天這件事情需要拜託A議員,明天就可能會有另一件事需要買通B議員,誰是適合的人選,答案往往就在過去的「風聲」中。因而,民代和企業間的行賄、收賄,從來沒有「只有你知我知」這件事。
惠薩爾和深圳新世界集團搭上線,就是透過洛杉磯前華裔副市長李紓樺的介紹,才認識了深圳新世界集團董事長黃偉,依照惠薩爾過去風評,黃偉當然很需要惠薩爾的「辦事能力」。2014年替惠薩爾擺平性侵訴訟費,就是一筆初步投資,而後雨露均霑,連惠薩爾的助理之後也多次接受深圳新世界集團的招待到處從事奢華旅遊,包括他們的家人都在坐上賓之列。於是,所有原本以為的「只有你知我知」就更不可能密不通風。
但何以惠薩爾和深圳新世界集團如此不忌諱走得那麼近,還大方招待或接受招待,這又回到共犯結構的基本設計,也就是唯有不斷拉抬彼此的重要性到你儂我儂的程度,直至誰也不敢背叛誰,往後的合作才有可能長長久久且愈做愈大。至於風聲走漏,就是這一類貪汙手段必然的風險,「富貴險中求」對長年風裡來、浪裡去的民意代表,早就視如家常。57萬美元性侵訴訟費怎麼拿得下去?深圳新世界集團提供的私人飛機怎麼坐得下去?就是這個道理,沒到東窗事發,沒有一個民代會預想到自己有這麼一天,真的會怕的,都是在「第一筆錢」面前就打退堂鼓了。
這說明了儘管美國自1925年就通過了所謂的《聯邦貪污對策法》,強調要對民代貪汙行為進行嚴懲,之後形式上也曾屢屢規範議員只要收到超過100美元的金額或禮品都必須公開登記,更有政治獻金法等等白紙黑字;但無論市、州或聯邦,議員之間貪污舞弊依舊綿綿不絕,所幸這些暗室交易從來不會永遠隻手遮天,在可見的防弊措施之外,「民代第一次收錢辦事就會馬上傳開」的人性現實,事實上也一定程度發揮了防腐作用。就像惠薩爾過去的黑資料,當然不是他今年6月被抓的時候才讓人發現的。
※作者為《李濠仲》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