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前成員周庭10日晚間遭警方逮捕。(湯森路透)
香港眾志前成員周庭10日晚間被以涉嫌違反《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之罪名遭警方逮捕,成為繼黎智英後被捕的第二位知名人士。
事實上,法院此前便容許警方依搜索票查閱周庭及黃之鋒的手機內容、向臉書(Facebook,FB)香港總部調閱周庭粉絲專頁的訂閱者等隱私資料,隨後周庭及黃之鋒向法院申請司法審查,要求裁定上述行為違法。
《香港01》報導,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事件,周庭和黃之鋒在同年8月30日遭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名遭到逮捕,雙方的手機皆在同日遭警方搜查。
此後,警方分別又在9月3日、10月2日、10月31日及11月6日向法院申請搜索票,除了要求調閱灣仔警總網路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的所有內部電子內容、搜查位於太古坊的Facebook總部有關周庭粉絲專頁的資料,並針對其中1篇呼籲聲援包圍警總的貼文之訂閱者資料、IP位址及登錄紀錄。
然而,周庭和黃之鋒則是分別在2020年2月5日及11日才得知有關搜索票的內容。對此,他們認為警方申請搜查警總的做法不當。此外,法院應只根據已明列的手機或電子裝置發出搜索票,因此兩人向法院申請司法審查,要求裁定上述行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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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闻网 (@bannedebook) April 23, 2020
此後,周庭發文指出,警方「在今年初以法庭搜查令,要求Facebook香港辦公室交出周庭專頁的資料,但由於用戶資料都由美國的Facebook公司總部持有,並且受美國法律保護,所以Facebook香港辦公室拒絕警方要求,沒有交出任何資料」。
周庭接著解釋,「簡單來說,就是所有資料都由美國公司持有,香港法庭的搜查令對這些資料都沒有法律約束力」。
對於此次事件,周庭稱很多Facebook使用者為此取消按讚她的粉絲專頁,明顯感受到「在香港這個專制的警察都市下,大家所面對的恐懼」,並且在文末寫道,「但願有天,我們能擺脫這種無形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