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聲明書0814

遊戲中心 2020年08月14日 21:28:00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聲明書0814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聲明書0814

本公司與旗下前員工顏宥騫先生之糾紛目前已全數訴諸法律途徑,昨日公開之聲明書,其原意並非將公司內部之糾紛交於公審,但因近日屢次於社群中發現有網友試圖帶風向:

詳見網友討論串:https://www.ptt.cc/bbs/LoL/M.1595906388.A.CBF.html 引述P姓網友所述:「被人家搞 還不能自己辦一波嗎XD 何況辦得起來也是靠他」該網友資訊來源為何,本公司著實不解,加上近期業界內風聲耳語不斷,最終決定公開聲明,以維護公司之聲譽。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報)針對顏宥騫先生之聲明稿做出以下幾點回應(括弧內為顏先生昨日之聲明):

 

「我顏宥騫於2016年起進入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時,是以外部顧問非常態性上班的身份,且以遊戲欄目顧問為主社群為輔,且我是於世代傳媒成立前就進入籌備小組,在當時公司成立後即經歷資訊高階主管離職,當時連公司的網路申辦、信箱、資訊架構、伺服器等都是我與廠商接手規劃處理,在任職1年多之中我深刻體認到傳統網媒的收益困,難程度,所以提出了成立新利潤單位的想法,並於成立時挖角了各方人才及簽定了相關分潤合約(我並無股份、無董事席次),僅僅為分潤合約(類似對賭條款),且我個人也代墊了數十萬的挖角費用,至今上報也未返還。」

 

1.顏先生於2016年7月1日起即成為上報之員工,職務頭銜為「專案經理暨遊戲部門主任」,每月領有固定薪資,並提出由上報協辦PTT盃之理念,其部門之職務為規劃、協辦PTT盃,並非其供稱外部顧問與非常態性上班,不知為何顏先生拒絕承認其2016年為上報員工之身分。

 

註:其工作合約為附件一,礙於個資法將部分以馬賽克處理。

 

2.顏先生供稱其於2017年曾代墊數十萬之挖角費用,但該挖角合約於其離職時始上交至長安東路總公司,且挖角合約日期為2017年簽訂,顏先生於2019年底離職時始告知總公司有與數名員工於2017年簽訂挖角合約,並要求總公司履行合約。

 

經財務部門審核後,判斷既為2017年簽訂之挖角合約,怎會於2019年底離職時才要求公司付款,依照正常流程,員工應於2017年任職時便向公司申請挖角之費用,且顏先生提供之挖角費用要求並無合約佐證,僅有當時一封信箱信件,以文字之形式逕自答應該員工挖角費用,且若該名員工與公司簽訂之挖角合約為真,屆時為何由顏先生私下代墊,未過任何公司之流程,且該員工目前已任職於顏先生其下之公司,由於此筆款項疑點眾多,同其他顏先生要求上報給付之款項,因此財務部門已暫時凍結該筆款項支付,並交由後續司法流程處理。
 

註:附件二為顏先生提供之挖角信件,其合約日期為107年1月1日。
 

「成立初期我並沒有想讓上報支出太多的經費,因為或許僅僅是我自己的想法和嘗試,所以在新辦公室添購的設備(如:導播機、攝影機、沙發、冰箱、咖啡機...等),皆是我「個人」購買出資,成立初期我個人即投入了約100萬左右的資金運用,且無股份。」

 

3.顏先生供稱曾協助上報旗下紹興北街新辦公室添購設備,但其過程與花費從未知會公司,公司更不認為世界上有任何員工會僅僅因「想法和嘗試」便逕自投入約100萬左右的資金,其行為確實有其怪異之處。

 

「而當時由我籌辦的PTT盃已歷經三個年頭,我個人投入的成本實在過於龐大且無法打平,上報也有意願共襄盛舉於是促成了六都電競爭霸戰,也就是PTT盃3年、六都電競3年皆是由我主導及我所找來的專業團隊所執行。」

 

4.顏先生於2016年加入公司後曾表示,PTT盃為非營利性質之活動,若敘述為真,何來「我個人投入的成本實在過於龐大且無法打平」之說?其行為實為投資活動之概念。

 

而上報於2017年得知此項資訊後,便決定於2017年起,打造全新IP「六都電競爭霸戰」,並不再使用「PTT盃」之IP,嘗試透過商業贊助,打造可收益兩平之大型電競賽事,同時為感念「六都電競爭霸戰」確實因2016年上報曾協辦PTT盃,延續其鄉民之人氣,其成就絕非僅以一間公司之力所打造,因此「六都電競爭霸戰」之文宣從不避諱稱「PTT盃」為其前身,並每年皆設立鄉民特別獎,現場也有設有鄉民專屬雞排珍奶,以回饋鄉民們之力挺。

 

5.顏先生於回應中提出之「六都電競3年皆是由『我』主導及『我』所找來的專業團隊所執行」,如同先前之公告所述,六都電競實為時下業務部門、遊戲部門、新聞部門等同仁共同努力之產物,且屆時業務部門、新聞部門更非顏先生管轄之部門,為何屢次強調其個人之地位,實為不解。
 

「且我從沒有在六都電競身上收過任何一毛錢及分潤,甚至在我進入上報以來,除了16年有領過業務獎金之外,在17年及成立鍇睿行銷後並沒有拿過任何一毛薪資以外的獎金、分潤」
 

6.顏先生2019年底於公司離職後,開始陸續向公司提出多項來路不明之款項給付,其中也包含2017年之六都電競分潤,並非其所說不曾拿過一毛薪資以外的獎金、分潤,經財務審核後認為公司係於2018年起始與數位員工簽訂分潤合約,且若為2017年之分潤,為何於2019年底離職後才提出支付,同時該筆分潤無合約佐證,顏先生僅表示為公司內部「高層」允諾,其高層為誰又不願俱名,因此財務部門同樣暫且凍結該筆款項支付,並交由後續司法流程處理。


註:顏先生離職後確實於信件中要求2017年之六都電競分潤(附件三)。
 

「另,近年本人行事低調且家務繁重,鮮少主動露面、接受採訪等,自2018年起六都電競致詞也是與同仁討論而來,除補充說明相關事宜外也接續賽事影響力。而使用公司資源其場地、人力等可說是公司間之互惠,提供相關協助以獲取在其他專案上廠商給予的優惠即折扣,也為上報節省了不少經費支出,也感謝上報在各方面給予的十足權力調配及公關資源的拓展。」
 

7.顏先生曾於任職本公司旗下子公司鍇睿行銷執行長時,數度使用公司場地、資源,無償進行「非」上報旗下藝人之活動見面會、大型卡牌賽事等活動,而其中數位藝人更於顏先生離職後加入顏先生旗下公司,並轉為其公司藝人。

 

雖顏先生供稱任職於本公司執行長期間之上述行為係「公司間之互惠」、「為獲取在其他專案上廠商給予的優惠即折扣」,但其行為可見一斑,本公司亦對此感到遺憾。

 

「我從未在2019年期間(甚至在職期間)提出任何獲得更高分潤的意向,並且在我離職前夕和上報談及分潤時(除了我之外團隊成員也有簽),上報高層以「不知道有這回事」反駁,我實感錯愕,後續上報行政人員也確實找出有簽定書面分潤合約,我僅希望上報領導皆層能信守承諾,也僅要求依照合約屢行,並無提高分潤條件之說,但至今並無下文。」


8.本公司不曾否定任何經本公司正常財務流程之合約,係因顏先生與本公司之間有其他多項財務糾紛,導致子公司鍇睿行銷2019年度之內部帳遲遲無法釐清,目前已交由司法流程處理,並靜待款項釐清後始得發放2019年之年度獎金。目前尚未釐清之款項:

一、顏先生離職後,經Carry Studio場館設備商告知,顏先生營運Carry Studio場館期間,曾口頭允諾營運之分潤,但經上報內部追查時,並無相關合約,目前該款項已成羅生門。

二、上報委託顏先生販售之Carry Studio場館設備,其發票與款項皆尚未入帳。
 

「再者我並無要求公司引進任何熟識投資人,上報(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當時的實收資本額為1億5千萬,我簽的是對賭條款,我也不佔董事席次,我本人也十分好奇上報聲明所說引進的熟識投資人是何位?甚至居然有被否決之說也令人錯愕。」

 

9.顏先生確實於公司內部數度提出將上報旗下子公司「鍇睿行銷」改為獨立公司,並稱外部有熟識之香港投資人願意入股,但因其提出之規劃中上報將轉為持小股,因此最終遭到否決。
 

「我約莫在8月前後提出離職意向,提出後至年底也與上報沒有不愉快,甚至在離職後如:跨年度專案、欄目經營,持續合作到2020年2月底,且在2019年底離職時,討論跨年度專案及欄目經營時上報也希望我以友情價協助經營上報遊戲欄目2個月,但專案及欄目費用迄今未收到。」
 

10.目前本公司與顏先生所有財務、合約往來已全數凍結,並訴諸法律程序,其供稱之款項並非上報有意拖欠,但求司法管道確認所有帳務之合法、合理性後,上報將全數支付合理且合法之款項。

最後再次重申,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上報)原意為透過司法流程,並遵照法院訴訟之判定,並不打算公開相關資訊,但我們更不喜歡以耳語相傳,私下交流等方式中傷他人,特此回應顏先生昨日之公開聲明。

本公司文化要求員工有一說一,實事求是,用各位最理解的語言來說就是:

「我們剛正面的。」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109年8月14日
 

附件一:顏先生於2016年之工作合約

附件二:顏先生提供之公司挖角信件

附件三:顏先生離職後與上報申請之未給付款項

 

關鍵字: 2020六都電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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