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經營權之爭,高院宣布更一審判決結果,台新金控再勝財政部。圖為彰化銀行。(取自維基百科)
6年前,台新金控因在2014年第24屆彰銀董事會改選中失去經營權,控告財政部違反「彰銀經營權的契約認定」一案,21日上午由高等法院宣判更一審結果,見解仍與二審相同,仍判財政部應依約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全案仍可上訴。
財政部與台新金控爭奪彰化銀行經營權案,去年最高法院判決廢棄二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判決主文指出,確認雙方有關「財政部持有彰銀股份未出售前、且台新金控仍為彰銀最大股東者,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控指派的代表人當選彰銀過半普通董事席次」的契約關係存在,判定財政部應依約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逆時中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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