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21日表示,9月1日起,將展開為期一個月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警政署提供)
近兩年交通事故不減反增,高達6成比率發生在路口,交通部21日表示,9月1日起,將展開為期一個月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執法著重「汽機車路口不停讓行人」,以及「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
交通部統計,2019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30天內死亡人數為2865人,較2018年增加85人;2020年1至5月為1221人,較去年同期增加47人。交通部分析指出,事故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行人死亡人數近4成也是發生在路口。
值得注意的是,行人死亡人數有攀升現象,自2017年381人升至108年458人,而在交叉路口行人事故106年179人升至108年209人,路口行人致死事故肇因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3肇因。
警政署表示,目前已發函各縣市警察局規畫為期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其執法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根據現行規定,若汽機車若不停等禮讓行人,可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同樣可罰1200元以上到3600元以下;汽機車闖紅燈可罰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紅燈右轉罰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上述狀況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處罰將加倍,人沒走行穿線則可罰300元。(八二三舉辦郝柏村追思會)
一、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二、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
三、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 截製單舉發者,得直接逕行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