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坪數測量有新制!內政部22日通過「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屋簷」與「雨遮」將不再算入建物坪數內。(資料照)
為健全測量登記制度,維護消費者權益,「還坪於民」,內政部22日通過「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著手改善建物虛坪的問題。未來,「屋簷」與「雨遮」將不再算入建物坪數內,新制2018年1月1日起適用。不過購屋「得房率」,相對將拉高;新制上路前,恐將掀起搶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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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報導,過去內政部對預售屋雨遮的登記範圍沒有明確規定,部分建商因此創造出許多沒有實際效益的雨遮,如環繞建物一圈的「土星環」,再將這些沒有用的虛坪,灌入買賣坪數,甚至與室內建物的價格相同,使消費者多花不少冤枉錢,也引發「連鳥住的地方,都拿來騙錢」的交易糾紛。
內政部地政司9月曾預告修法,22日正式通過修正草案。地政司指出,將針對無法供人員生活實質滯留的「屋簷」、「雨遮」,刪除以附屬建物測繪的規定,另為逐步與國際接軌,將建物地下層測繪邊界改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牆壁中心)為界。
另外,由於該項變革屬制度重大變動,為讓民眾及產業界能有充分時間因應,地政司將新制適用的時點訂為2018年1月1日。
內政部進一步解釋,該草案在研商過程中雖遭不少業者與團體反對,不過內政部自2011年5月1日起就已實施「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折衷措施,但該階段性措施實施迄今已逾5年,又僅適用於預售屋,與成屋買賣的計價方式不一,容易產生生混淆,甚者有藉此規定漏洞而炒作預售屋進行套利的現象,衍生不少交易糾紛。
因此,由內政部研擬的「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在近期發布,修正後的建物測量登記新制,除可維護消費者權益,減少交易計價爭議,也可以讓我國制度逐步導向與國際接軌。
但為避免影響計畫或興建中建物的相關民眾權益,訂有過渡條款,新制於2018年1月1日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新制實施前已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送件,並依期限申請建造執照者,也得依舊規定辦理。
不止於此,登記制度也持續進行「轉型正義」,內政部準備將已完成的「不動產登記法」草案送進立院審議,未來牆壁、公設都可能取消登記,真正還坪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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