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稱香港不是「三權分立」 。(湯森路透)
香港教育局要求所有學生課本,加入所謂「自願送審」制度,聲稱要由政府提供的專業諮詢進行審核,導致多本課本的敏感內容,包括六四事件、公民抗命、甚至「三權分立」等內容全遭刪除。
香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8月31日被記者問及課本所指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與港人普遍認知不同時,楊反指香港不論97年主權移文前後均沒有「三權分立」,又稱要回歸「事實」。
楊潤雄的說法隨即引發社會巨大爭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隔日為楊的言論背書,認同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說法,然而同時推翻從前多位官員及法官過往說法,而面對媒體在政府網站成功尋獲證據,港府更急刪一份儲存在教育局網站講述「三權分立」的簡報。
林鄭1日出席記者會,力挺楊潤雄的說法,重申香港是沒有「三權分立」屬行政主導,而行政主導的核心便是行政長官。而行政長官是「雙負責」,既要向中國政府負責,也要向香港特區負責。
被問及為何從前官員肯定「三權分立」的說法,林鄭指過去司法界人士是在說「三權分工」,暗指他們對「三權」誤解,又指所謂「三權」是各司其職,互相分工及制衡,但最終行政長官是要向中國政府負責,指外界是錯誤理解。林鄭認為過往的宣傳教育不足,並大讚教育局現時說清楚,是「正本清源、撥亂反正」,不容香港憲政含糊。
根據《基本法》第2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然而法律中未有明確寫上「三權分立」一字。
然而自主權移交以來,不論課本教導及公眾認知下,港人均普遍認知香港奉行「三權分立」,有媒體隨即翻找法庭判詞,法官致辭及報告,《立場新聞》更發現多達逾百份判詞提及「三權分立」或「separation of powers」。而《香港電台》則翻查多位官員的從前說法,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前律政司司袁國強、前政務事務局局長李瑞麟在不同年份的言論,均表明香港奉行「三權分立」的制度。
而一份儲存在教育局網站的簡報,講述時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在2011年一個研討會上,以「權力分立(或稱三權)」一字來形容香港的法治制度,但當局在簡報被媒體發堀後隨即下架,又聲稱屬多年前的資料,刪除舊檔案是「恆常措施」,又指當中與政府說法沒有出入。
身兼大律師,民主派公民黨立法會議會郭榮鏗直斥林鄭說法是混淆視聽,指他們正開始去改變一些平時會用的字眼,進而嘗試改變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