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日舉行「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公聽會」,同時限制愛奇藝等中國大陸的OTT在台播放及營運,引發眾多業者關注。(取自通傳會NCC YouTube)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日舉行「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公聽會」,同時限制愛奇藝等中國的OTT在台播放及營運,引發眾多業者關注。公聽會上砲聲四起,反對NCC倉促立法。
俗稱「愛奇藝條款」或「OTT專法」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公聽會,由NCC委員林麗雲及王維菁共同主持。愛奇藝代理商歐銻銻、台北市美國商會、LINE TV、LiTV、台灣大哥大、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都參與發言。
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將納管境內外 OTT 業者,以「抓大放小」的精神,對業者採較輕度的自願「登記制」方式,但考量民眾視聽權益,得公告一定經營規模以上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提供者應辦理登記;專法同時也斷絕電信業者租借伺服器給中國OTT業者非法在台提供服務的機會。
與會業者一面倒批評NCC設專法是「管太多」。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理事長錢大衛表示,國內OTT產業仍在萌芽期,以太多的法律來規範正在辛苦經營的業者,會造成許多產業的發展限制,對所有境內業者而言,這會是強加上阻止創新的許多重擔,阻礙了產業可能應有的正常發展。
DM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政策長邱繼弘更怒批,「如果是想要愛奇藝死,不需要在這裡(開公聽會)浪費大家時間。」並表示,如果政府態度是要封殺愛奇藝,那就學美國總統川普處理抖音那樣,直接立法禁止就好,開公聽會真的浪費時間。
邱繼弘說,所謂文化侵略根本不是只有愛奇藝,臉書、Google、Twitch上也都能看到許多大陸內容,但政府卻不敢立法管制這些業者;現在立專法就像多年前政府管制台灣遊戲業一樣,要台灣業者做資安檢查,讓國內產業活得很辛苦,但大陸、國外的廠商還是活得好好的,最後就是搞垮國內產業而已。
LINE TV法務總監蔡玫瑛也表示,目前國內OTT產業還在努力生存的階段,不曉得目前立法是要管制什麼,並質疑,「如果要『抓大放小』,那是鼓勵所有業者保持在小嗎?所謂的陸資OTT「入島」就等於「入腦」、「入戶」嗎?」
公聽會的同時,經濟部日前公告的「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修正草案也在同日正式上路,宣告台灣業者禁止代理或經銷所有陸資OTT業務,愛奇藝、騰訊We TV將不能從事會員服務,也等同於無法在台服務。
對此,愛奇藝在台代理商、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也在公聽會場外聲明,指經濟部既然已經公告,歐銻銻娛樂雖感無奈,但仍必須遵守,因此即日起停止愛奇藝會員經銷業務,放棄愛奇藝品牌代理服務,同時也將有一波數十位員工的裁員。(歐銻銻宣布放棄台灣代理並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