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宣布明年將開放含瘦肉精美豬美牛進口,包括農委會、衛福部預告行政命令7天後公告,時力立法黨團認為,因「政策過於草率」且配套不足,要求行政命令應延長至少60天。(嘉義縣政府提供)
蔡政府宣布明年將開放含瘦肉精美豬牛進口,包括農委會、衛福部預告行政命令,預告期全只有7天後就公告,對此,時力立法黨團認為,因「政策過於草率」且配套不足,要求行政命令應該延長至少60天,並經立院審議後再行公告。
蔡英文總統日前宣布開放美國豬肉以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預計明年開始生效,政府規劃以修改行政命令的方式處理,不涉及相關法規修法,由於行政命令預告期過短,引發爭議。
根據行政程序法與法務部2017年的函釋,及行政院秘書長2016年函文的意旨,行政命令預告期,原則上應至少要60天以上,目的是為了「使各界能事先瞭解,並有充分時間表達意見」。
在行政院與法務部的函文函釋中,《也都有提到「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者,各機關得另定較短之期間」,但「應於草案內容公告時,一併公告其理由」。可是截至目前,仍沒有看到足以證明相關行政命令的預告期,有「情況特殊」到一定要在60天內就公告的「任何理由」。因為相關行政命令,也都是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要生效。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由於蔡英文總統也明確表示「如果我們能在美豬、美牛的議題上,跨出關鍵的一步,將是台美經濟全方位合作的重要起點」,「從現在開始,到真正洽簽貿易協定,還有一段路要走。但貿易協商的前提,是必須要合理化貿易管理措施,要以同樣的國際標準,對其他國家互惠開放」。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王婉諭3日批評,表示該「政策過於草率」且配套不足,希望以行政程序法為原則,行政命的預告期要60天以上,達到讓各界事先了解的目的,針對開放美豬美牛進口的政策溝通上,認為希望行政機關,也希望能比照《條約締結法》第6條的精神,在立法院第十屆第二會期總質詢結束,或主管機關向相關委員會報告後,再來預告或公告。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目前沒有看到足以證明有「情況特殊」到一定要在60天內就公告的「任何理由」,因此即便不須修法,行政命令也得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的規定「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使朝野能獲得共識。
由於,目前處於立法院未正式開議期間,時代力量黨團並不贊同立法院第二會期是等到美豬美牛開放相關行政命令,都已過七天預告期完成公告程序,立法院才開議。因此,時代力量3日已發文請游錫堃院長,儘快針對開議時程、施政報告和預算質詢時程、及美豬美牛的審議程序召集黨團協商。
此外,時代力量希望,即便行政機關認定此次開放不需經過修法,但相關行政命令,仍應在立法院進行實質審查。也就是當開放美豬美牛相關的行政命令送進立法院備查時,立法院朝野黨團能有共識,讓相關行政命令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規定「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並且相關委員會召委能真的排案審查。
除了要延長預告期間,充分經過立法院實質審議外,針對開放美豬美牛重大政策,時代力量更認為,行政機關在研擬制定相關政策,做最政治決定前,應更廣泛地聽取民間的聲音。
時代力量黨團認為,以上的訴求是為保護國人不單只是被動接受國家機關開放美豬美牛的重大決策的一方,反而是可以充分表達意見,釐清疑慮後,並在得到清楚明確的資訊下,再來針對這樣的重大國家方向做出選擇。
雖然這樣的行政訴求,將會耗費較長時間與較多溝通成本,但時代力量黨團認為,落實基本程序才能維護民主社會,呼籲各行政機關秉持主權在民的基本原則,不要在沒有完整程序、尚未和人民溝通和沒有經過立法院實質審議的情況下,就開放美豬美牛,希望政府三思。(孫安佐製槍未遂首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