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耽美劇《識汝不識丁》劇照(圖片取自網路)
好男風這事,在中國古已有之。但是古代人對這種事,缺乏尊重,很少有對等關係的同性戀伴侶被記載。所以故事的伴侶,通常是某位貴人,配一位男寵或孌童。
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裡頭說「雜說孌童始黃帝」,認為上古就有孌童之好了。春秋時衛靈公有男寵彌子瑕,恩愛非常,彌子瑕吃了個桃覺得好,留一半給衛靈公,都讓人感動,這叫做分桃;後來漢哀帝為了不打擾他家男寵董賢睡覺,劃拉掉半截袖子,叫做斷袖──這兩個例子合稱分桃斷袖,算個成語了。其他如魏王家那位龍陽君、清初偷窺巡按屁股被處死的胡天保──也就是兔兒爺,湊在一起,就算是男風代言人了。
《史記.佞幸列傳第六十五》,很直白地討論過若干位男寵。司馬遷開篇就說:「諺曰『力田不如逢年,善仕不如遇合』,固無虛言。非獨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
──非只女子靠美色來媚好上頭,仕宦也有啊。然後就一一點名了:
漢文帝家的鄧通,因為受寵而致富。一千多年後,陽谷縣的王婆跟西門慶念叨「潘驢鄧小閒」,鄧就是鄧通了。因為跟漢文帝相好,獲得鑄錢權,錢多得花不完。可憐他太得寵,得罪了漢景帝,臨了被責令隨身不許帶錢,最多能接受長公主給的衣食。文景之治從來被稱為清正,唯獨在這男寵的事上,父子都糊塗了一下子。
漢武帝家的韓嫣與李延年。韓嫣是「常與上臥起」,算是為漢武帝暖床了;李延年是跟司馬遷類似地挨了一刀,但腦筋活絡,仗著有漂亮妹妹,也是「與上臥起,甚貴幸」,漢武帝睡覺真是忙得很。
也不是每個喜好男風的,都養得起孌童,於是有男娼。南北朝時的建康,六朝金粉,宋齊梁陳南朝風雲時,有些文人就愛把美少年比作菖蒲花。
但這事兒在中國古代,並不太能光明正大。李世民的太子李承乾跟爸爸鬧翻的緣由之一,就是因為爸爸殺了他的男寵。《舊唐書》說:「有太常樂人年十餘歲,美姿容,善歌舞,承乾特加寵幸,號曰稱心。太宗知而大怒,收稱心殺之,坐稱心死者又數人。」
故此傳統觀念裡,孌童依然是不合法的伴侶,是皇室醜事。私下裡有,可以,但到底是不合法理的。
兩宋時節,汴梁和臨安也有男妓。值得一提的是,這時候的男妓,起的多半類似於女人的名字,鶯鶯燕燕。也有男子自我定位準確,直接賣身,所謂「至於男子舉體自貸,進退怡然」。這事兒一度是半合法的,後來政和年間,宋徽宗只許自己去嫖李師師,不許大家去找男娼,規定「男為娼,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五十貫錢,《水滸傳》裡,這筆錢都能在黃泥岡買十擔酒喝啦。
還是《水滸傳》裡,有這麼個細節。石秀殺了裴如海,把他屍首衣服剝了,與一個道人的屍首,一起赤身裸體地擱在後巷。辦案的就稟告知府說:「眼見得這和尚裸形赤體,必是和那頭陀幹甚不公不法的事,互相殺死。」
話說得很隱約,意思卻也到位了。強調和尚和頭陀沒穿衣服,「幹不公不法的事」。
說明那時候民間覺得,兩個男人赤身裸體,就必然是做「不公不法的事」,但不願意細說。
明朝之後,孌童的流行變得更公開了。仕宦或富貴人家,許多養童子,做什麼用呢?李漁極口誇自己家的兩位童子很美貌,就是他的男寵。《金瓶梅》裡,西門慶就有個書童,在書房裡和他亂來。那書童「口噙香茶桂花餅,身上薰的噴鼻香」,很脂粉氣。
《紅樓夢》裡更是猖狂:賈寶玉跟秦鐘小小年紀就情投意合,賈寶玉們鬧學一折裡,小孩子都有這麼露骨的話:
金榮只一口咬定說:「方才明明的撞見他兩個在後院子裡親嘴摸屁股,一對一肏,撅草棍兒抽長短,誰長誰先幹。」
這裡有個很明顯的傾向,中國古代好男風的那些位,大多也兼好女色。而且他們好的男寵,其實也很女性化。
因為中國古代,其實並沒有如今日那麼嚴格的「同性戀」這一想法,包括審美上亦是。
對大多數人而言,好男風找孌童,更多是種獵奇的性癖好。孌童們很淒涼。他們許多時候並不是對等的同性戀伴侶,而是妓女的男性版,是玩物。所以在明面上從未被提倡,在私下裡從未被禁絕。只要不影響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那麼老爺養個孌童,跟納個妾也沒什麼區別。
學者沈德福認為,一四二九年宣德皇帝規定的禁娼令,引發了巨大後果。官員不能找妓女,於是轉而禍害男娼了,孌童之風於是大盛。當時對美童子的喜愛,流傳很廣。
甚至太平天國起義期間,因為對男女大防很謹嚴,所以諸王身邊,都有好看的童子。比如,僧格林沁捉住太平軍北伐大將李開芳後,情景如是:「(僧王)單令開芳進見。開芳戴黃綢繡花帽,穿月白袖短襖,紅褲紅鞋,約三十二三歲。伺候兩童約十六七歲,穿大紅繡花衣褲,紅鞋,美如女子;左右揮扇,隨開芳直入帳中。」
這兩位「美如女子」的童子是做什麼的呢?不能細想。
題外話,日本也一度盛行此風。比如十六世紀中前期,大諸侯關東之虎武田信玄,在男女問題上一貫亂七八糟,近侍裡就有春日大隅之子春日源介,也就是後來的名將高坂 昌信。這二位的感情,有信玄的一封道歉書為證。天文十五年(即西元一五四六年)七月五日,信玄手書,大概意思:我以前勾引彌七郎,他總是推三阻四,我以前沒叫彌七郎陪睡過,今晚不知怎麼他就睡在這裡了;我如果再想其他各種方法討好你,你反而懷疑,所以我就不多說啦。這事我如果說謊,就讓一二三大明神、山神、大菩薩們都來懲罰我吧!──這份保證書,賭咒發誓,著實誠懇得讓人可憐呢。
按《寧固齋談叢》,另一個傳說是這樣的:
出雲國的松江城主堀尾忠晴十六七歲時俊美無比,大他六歲的加賀百萬石大名前田利常對他傾心不已,於是安排了一場五人夜宴,三位陪臣中間很識趣地遁走,前田利常就笨嘴拙舌地跟堀尾忠晴聊起了月亮,堀尾忠晴一臉不愛聽的樣子,揚長而去,前田利常只覺得天旋地轉,坐臥難安,大有今日男孩子「我說了不該說的話,搞砸了」之慨嘆。
之後不久,忠晴傳了信來,說要擇日拜訪利常,表達被宴請的謝意。利常於是大興土木,專門造了迎賓室屋,眼巴巴望眼欲穿地等人家來。到了當日,來的不是忠晴,而是使者:「家主重病,無法踐約。」利常大失所望,氣急敗壞,黯然神傷,踢狗罵雞,拿家裡人撒氣。黃昏時分,聽說使者又來了,「必須面見大人」。
利常翻身起床,不衫不履,光著腳直衝玄關,一路罵家臣「不許攔著我」,待衝到門前,嚷:「使者何在?」那使者一抬斗笠,原來就是忠晴本人:
「在這兒!」
好吧,到此為止,算是個很甜蜜的故事,不是嗎?
※
乾隆年間,一度把男風這事兒當作有傷風化論罪,算是第一次把模模糊糊的男風問題給明確化了,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鄭板橋就因為某男屁股好看,不捨得治罪打他的屁股;袁枚《子不語》裡公開聊男風的故事;士紳官員們還是照舊。清末民初捧角兒,軍閥包占一些旦角兒的事情,大家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霸王別姬》裡程蝶衣被袁四爺占了便宜的事兒,那時並不鮮見。在老百姓眼裡,這事兒就是傷風敗俗有傷風化的,在老北京,「兔兒爺」就是被人看不起;而在達官貴人那裡,這就是玩兒,與嫖妓並無區別。
當然,時代昌明科學進步,到現在,同性戀的概念逐漸被世界明白,瞭解、寬容與支持的聲音也響亮起來,但這其實,還是有別於中國古代的男風。因為如上所述,中國古代諸位男風愛好者,也許並沒有清晰的同性戀概念。他們大多數只是把男性伴侶,那些童子、男寵或男妓,當作妓女的變體而已。
中國古典小說,是同性戀而又顯得較純粹的,大概只有《儒林外史》裡的杜慎卿。當日他和季葦蕭聊天,季如是說:「這人生得飄逸風流,確又是個男美,不是像個婦人。我最惱人稱讚美男子,動不動說像個女人,這最可笑。如果要像女人,不如去看女人了。天下原另有一種男美,只是人不知道。」杜慎卿對這話引為知己。
雖然季當時有開玩笑的口吻,卻是中國古代少見的,並不把同性對象當作女人談論。多多少少,這算是對另一種性向的真誠尊重了。
*本文摘自《歷史傳奇裡,那些意想不到的細節》,晶冠出版。
張佳瑋
生於無錫,後在上海,現居巴黎,自由撰稿人。著有《代表作和被代表作》、《世界上有趣的事太多》、《三國志異》、《邁克爾.喬丹與他的時代》等,譯著《浮生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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