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負責人林明進將中國製口罩混充實名制口罩案,5日被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後,在訊問中坦承犯行,檢方凌晨諭知林明進以350萬交保。(取自三立新聞youtube)
參與口罩國家隊的「加利」科技公司,進口中國製的非醫療用口罩,混充台灣製造醫療用口罩,並交給政府徵用為實名制口罩,從中賺取價差謀利,引起極大爭議。檢調在新北八里廠扣得相關證據後,認定負責人林明進涉犯《刑法》詐欺和妨害農工商等罪,5日將他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林在訊問中坦承犯行,檢方凌晨諭令350萬元交保。
加利公司涉嫌以中國製非醫療用口罩,混充為台製醫療用口罩,並上繳為口罩國家隊的實名製口罩,以低廉成本賺取價差。士檢接獲衛福部通報後,立刻啟動「查緝民生犯罪連繫平台」,並指派「查緝防疫物資犯罪專責小組」主任檢察官張惠菁及檢察官林思吟偵辦此案,向士林地院聲請搜索票後,4日下午立即前往加利位在新北市八里區的工廠執行搜索。
檢方為保全相關事證,依法逕行搜索加利位於八里區的兩處廠房,並扣得70萬多片的中國進口非醫療用一般防護口罩、帳冊、電腦和包裝封口機等器具,也扣押公司的800多萬現金,以保全犯罪所得的沒收與追徵,並通知林明進和2名證人到案說明。
2名證人在訊問完畢後被請回,檢方指出,林明進涉嫌《刑法》詐欺、妨害農工商等罪,但因坦承混充過程,考量尚無羈押必要,諭知林明進以350萬元交保。士檢強調,目前全案積極偵辦中,一定查辦到底!也呼籲口罩業者不要心存僥倖,也請民眾放心,檢方絕對不會讓非醫用口罩魚目混珠,損害國人健康。
據檢方指出,加利科技公司加入口罩國家隊後,以1片成本1元的中國製非醫用口罩,冒充成台製醫療用口罩,並以3.1元交由政府徵收為實名制,從中賺取每片2元的利潤,目前至少有260萬片口罩賣出並流入市場,不法所得超過500多萬元。(再新增2例境外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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