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6日:因地震而倒塌的维冠大樓,帶走115條生命,也成為台灣有史以來因單一建築物倒塌罹難人數最多的災害。(翻攝自维基百科)
時間:2016/02/06
2016年2月6日凌晨3:57分,高屏地區發生芮氏規模6.6地震,位於台南永康區的維冠大樓應聲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傷、289人無家可歸的重大傷亡。據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表示,206大地震研判是旗山斷層錯動引起,當日地震釋放的能量相當於2顆原子彈。
206大地震的震央位於高雄市美濃區,最大震度為台南市新化7級。災後各界均投入資源搶救災區,當日消防單位也很快接獲消息趕往現場救災,但大樓倒塌嚴重,加上永大路也因為水管破裂造成淹水,一度造成搶救困難。
現場救災行動一直持續至2月13日下午為止,在地震過去8天後,最後一位住戶的遺體在下午4時許於瓦礫中被尋獲,台南市長賴清德宣布現場救災告一段落,來自全台各地的警義消及搜救隊伍也陸續撤離現場。搜救過程中,共從維冠大樓現場救出289人,送醫96人,不幸地,最後仍有115人在這場地震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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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大樓的倒塌,不僅是天災,也是人禍。倒塌原因包括建商偷工減料、非法借牌給他人與一樓牆壁被打掉有關。台南地檢署在大樓倒塌之後約談相關人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並在第一時間收押了前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以及參與建造大樓的兩位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
經台南地方法院7個月的審理後,11月25日下午5時宣判結果,裁定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判刑5年,另外2名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以及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刑期也皆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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