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制定完成《科技偵查法》草案,未來經立法院審議通過,連LINE等網路電話通話,都可被監控。圖僅為示意。(資料照片)
針對犯罪手法愈來愈科技化,法務部制定完成《科技偵查法》草案,8日起在法務部網站公告5天,未來經立法院審議通過,連LINE等網路電話通話,都可被監控。
另外,也對偵查犯罪使用的監視、攝錄與追查位置的科技設備,都將有使用法源依據,避免再發生如海巡署士官長利用GPS查緝私菸遭判刑的案例。
2014年海巡署王姓士官長,利用GPS查緝私菸,被裝設GPS的貨車司機控告王涉嫌妨害祕密罪,王最後被判處拘役50天,緩刑2年確定。最高檢署察認為最高法院的認定違反罪刑法定主義,且王男依偵查實務蒐證,有法律上正當理由,並非「無故」,兩度提起非常上訴都被駁回。
法務部表示,法律施行前就用科技器材進行的調查,因沒有法律依據,不得實施這些偵查作為,因此在《科技偵查法》通過施行前,利用草案中所指的科技設備偵查,所得的事證都不具證據能力。
依草擬的《科技偵查法》,還准許檢警調以「植入程式」方式,對通訊軟體實施通訊監察,但需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如經裁准,目前主流通訊軟體如LINE、FB、IG、Skype都包括在內。
《科技偵查法》准許的科技手段有數種,以空拍機蒐證警調可自行運用,但超過30天需向檢察官核備獲同意才能繼續;GPS蒐證以檢察官許可為原則,偵查逾2個月,需向法院聲請延長;從屋外對屋內的監視錄影,限於蒐證中度犯罪或重度犯罪,要經法院核准。
法務部長蔡清祥9日表示,《科技偵查法》草案的討論是開放的,隨時歡迎各界提供意見。(陳秀熙:雞尾酒療法是疫情突破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