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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人物】長老教會牧師陳思豪:基督徒想像的同性戀 看到人就想上床

張若瑤 2016年12月24日 19:00:00
台北古亭長老教會牧師陳思豪認為,所有被上帝歸類為是罪的惡行,在聖經中都找得出原由,唯有同志這塊,「沒有人可以給我答案,他們只能說,是『聖經寫的』。」(攝影:李昆翰)

台北古亭長老教會牧師陳思豪認為,所有被上帝歸類為是罪的惡行,在聖經中都找得出原由,唯有同志這塊,「沒有人可以給我答案,他們只能說,是『聖經寫的』。」(攝影:李昆翰)

「基督徒想像的同性戀是什麼?臉上戴著鼻環,有紋身刺青,看到人就想上床。」不是所有反同的人都是基督徒,但整起事件為什麼看起來那麼醜陋,台北古亭長老教會牧師陳思豪認為,基督徒絕對脫不了關係!

 

11月17日,立法院審議「婚姻平權草案」時引發反同大遊行,陳思豪牧師以一人之力對抗萬人之勢,站在街頭舉起他用毛筆寫在破舊紙板上的不平之鳴:「基督徒 莫將自己信仰價值 強加他人之上!」

 

隔沒幾天,28日的「同性婚姻法制化」公聽會,他又列席正方,義憤填膺地代替基督徒向同志道歉,「長久以來,你們受苦的時候,我們緘默沒發聲,現在,你們站出來爭取自己權益,反而是我們基督徒站在第一線阻擾抗議。」

 

他再次呼籲基督徒別把民法當聖經,宗教有信仰上的自由,但不應該放到社會議題內討論,「若你讀到上帝不喜同志結合,那就把這樣的概念留在教會裡。」

 

陳思豪牧師在11月17日的反同大遊行中,以一人之力對抗萬人之勢,站在街頭舉起他用毛筆寫在破舊紙板上的不平之鳴:「基督徒 莫將自己信仰價值 強加他人之上!」(取自陳思豪臉書)

 

《羅馬書》第一章26到27節這樣寫:「……女人以反自然的性行為替代自然的性關係,男人也放棄跟女人自然的性關係,……男人跟男人做可恥的事,結果招來這種敗行所應得的懲罰。」陳思豪翻到基督徒最常用來引證的篇章,「我這樣念,你絕對會認為,聖經是反對同性婚姻的吧?」

 

所有被上帝歸類為是罪的惡行,在聖經中都找得出原由,唯有在同志這塊,他百思不得其解,「沒有人可以給我答案,他們只能說,這是『聖經寫的』。」

 

基督徒的論述有一塊是堅決反同的,所以帶動了整個社會的風潮,不是所有反同的人都是基督徒,「但他們是很堅實的群體,其他人反同就單純覺得噁心、不自然吧!只有基督徒會以上帝不喜歡來發聲。

 

為什麼同性戀是罪?聖經根本沒有這樣寫啊!

 

「他們為什麼這樣想?為什麼覺得同性戀是罪?」陳思豪認為,這些無來由的恐懼,是源自於長期對聖經的錯誤詮釋,「同性的爸爸媽媽出現後,婚姻的定義不再限定一男一女,這會改變家庭結構。」除此之外,又被某些輿論惡意引導,告訴民眾若由同性父母領養小孩,會毀掉他們的一生,「孩子在學校被教成同性戀,然後很小就有性行為。」

 

11月17日反同大遊行跳出來譴責那些不可理喻的偏見前,陳思豪至少花了半年以上的時間,在臉書細細講述他的想法,「我有個錯覺,以為會友都知道我的立場。」雖然他三不五時講道便提起,卻沒有特別在檯面上公開表態。直到「舉牌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後,陳思豪才獲得教友們鮮明的兩極反應。

 

面對教友的沮喪,陳思豪表明,「我還是他們的牧師,我會去理解他們在害怕什麼。」(攝影:李昆翰)

 

先是接到一通意外的出櫃電話,有個跟了他3年的台大學生,劈頭就道歉,「思豪哥,對不起,我是!」當下不知如何回應,「我還跟他說,這種時候你開什麼玩笑。」彼此以前從沒討論過相關問題,那一刻,陳思豪覺得他們之間變得更親密了。

 

而另一方面,這樣的行徑也讓某些教友感到沮喪疏離,「你還是我的牧師嗎?你又要講跟我想法不一樣的事情了!」陳思豪表明,「接下來我要做的,是呼籲和好,讓想法不一樣的會友知道,我還是他們的牧師,去理解他們在害怕什麼。」

 

延伸閱讀:【上報人物】挺同牧師顛覆教會 陳思豪

 

進入古亭教會前,陳思豪其實仍被歸類在保守組,「2007年受派去『台北大專學生中心』擔任校園團契輔導,牧師們開玩笑,要大家依照神學光譜排排站,我自認是中間偏左(開放的),結果卻被他們推推推,推到極右。」

 

自此,陳思豪才猛然驚醒,原先受保守派的思想影響竟是如此之深啊!他列舉了兩段在台灣神學院的經歷來說明。

 

保守派教授害怕自由派會將友善神學的思想加入解經,其中包括「同性戀不是罪」。

 

2003年,剛進入學院才半年,陳思豪就碰上知名的「台神事件」。當時自由派的歷史副教授鄭仰恩,在升等過程中遭受打壓與惡意阻擋,一怒之下憤而離職,有7位教授為他提出申訴並表明要同進退,「這就等於我過了個寒假回來,面臨沒有老師上課的窘境。」那時候身為學生代表的陳思豪,兩邊穿梭調查原委,意外發現站在鄭仰恩對立面、吸引自己慕名到台神就讀的廖上信教授(當時的台神院長),與他早先的想像有很大落差。

 

那一次的事件,幾乎讓台神院分裂了,「平常說出的解經思想老是會讓我們害怕的自由派教授,像鄭仰恩和曾宗盛,其實是比較秉持著信仰與真理在做事情的;而那些力求保守穩定,看似一板一眼的,反倒都是比較有手腕的。」

 

陳思豪認為,保守派害怕友善神學的思想被加入解經後,會徹底顛覆基督教,這其中當然包括「同性戀不是罪」。然而這些紛爭,還只是個開端。

 

台北真光福音教會牧師張懋禛,是陳思豪神學院的同學,兩人就讀期間,張懋禛一度被寫黑函攻擊,當時陳思豪與全班同學都力挺張修完學業。(取自張懋禛臉書)

 

「後來,我們學生連結外面的會友,硬是把辭呈給壓下來,那一年,大家都面臨了被退學的威脅。」

 

到了三年級,攻擊的箭端開始射向陳思豪的同班同學張懋禛,「有人寫黑函到神學院舉發他是同性戀,要求神學院處理。」當時張懋禛氣瘋了,想乾脆公開出櫃堵住流言蜚語,但班上近25個人,卻幾乎全都有志一同地阻止他, 「你等畢業再講,有事我們擋下來,全班都會跟你站在一起。」陳思豪後來發現,原來同性戀身分並不會影響同學之間的情誼

 

「我們認為,就算他是同性戀,也沒有不能讀神學院的理由,更何況大家就是全力支持同學,誰管他是不是同性戀。」那位被攻擊的同學,後來成了真光教會的牧師。只不過,縱然同學間能找到彼此互相理解的道路,老師卻不見得能想得開

 

指導教授陳尚仁影響了我早期對聖經詮釋,「你可以是同志,但你不可以有性行為。」

 

陳思豪的班導師,也是他碩士論文指導老師,還在教基督教倫理學的現任台神院長陳尚仁,「他就是反同反到頭殼壞掉的。」陳教授開始會擺臉色給張懋禛看,有一次陳思豪和教授吵起來,才發現自己的論述跟他一樣,「你可以是同志,但你不可以有性行為,只要沒有性行為,神就是愛你的!

 

後來,花了足足8年的時間,陳思豪才解開這塊心結,他坦言就算到現在,看見兩個男生接吻還是會覺得怪怪的,「因為我是一個異性戀啊!」教育的重點,不是去渲染同志性愛的過程,而是「他跟我們一樣,社會不能去歧視他的性傾向和行為。」

 

基督徒受不了你一開始就說「同性戀」不是罪,「那樣他們就完全不和你談,反倒會爭辯你不是基督徒,所以你必須要先假設同性戀是罪,試著讓他們接受,即便同性戀在聖經裡被認定有罪,仍然享有社會上的權利。」陳思豪用這套方法去說服反對的人,「先從同志是罪,但他有權利」開始起步。

 

陳思豪在臉書感嘆,自從站出來替同志發聲之後,生活就沒有平息的一刻,他呼籲教友,「唯有『停』,在安息中,才清楚體認眼前的對立分裂,是多麼傷痛、悲哀而無指望。」(取自陳思豪臉書)

 

比較聰明的人會反問,「那若後來認罪悔改,你要讓他們離婚嗎?」當這些教友開始思考,陳思豪才能進一步解釋,事實上同性戀不是罪。

 

聖經的主要部分,從西元一世紀至今,近2000年沒有更新過,回到上千年前去看,似乎認定沒有辦法繁衍後代的組合就是罪,各個古代的民族與國家,掌權者都不容許它的人民同性結合,就算在100年前的社會,仍是這樣判定,「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陳思豪反問,「21世紀的台灣,這句話一講,不會真的有人覺得是罪吧?」這就是時代的轉變,「所以,我認為同性性行為、同性結合,不應該是罪。

 

從內心接受到真正說出口,陳思豪對抗的不只是教友的誤解,還有家人的不同聲量,「我老婆是科大的講師,她親眼看到異性戀學妹被同性戀學姊熱烈追求後,變成『假同志』。」另外,現在念小六的女兒,也每天都要找他吵架,「她和我以前一樣,是在教會長大的孩子,那是她自然而然的反應。」

 

 

德國神學家保羅田立克(Paul Tillich)在《信仰的能力》(The Dynamics of Faith)中提到,「一個人生命的終極關懷,就是他的信仰。」信仰是一種心靈境界,每一個人都有他的信仰,而每一個信仰之所以重要,那是因為,信仰能決定人的行為。「你的價值體系,會由那個信仰接續下來。如果你生命最終極的關懷是賺錢,那你信仰的就是錢。」

 

陳思豪闡述,「你相信政府的管治能力,所以你安心在這個社會生活,這也是一種信仰,否則你會惶惶終日,不能生存。」一個把上帝與另一個把金錢作為最基要信仰的人,他們的價值觀及行為模式,便會有很大的不同。

 

基督徒 莫將自己信仰價值 強加他人之上」,陳思豪的叮嚀又自耳邊響起,在「婚姻平權草案」即將三度送審的前夕,聽起來似乎格外清明。

 

 

‧剪輯:羅佳蓉

‧攝影:李昆翰

‧撰文:張若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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