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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化 兩岸國家定位才可能和平協商

秦胆 2020年09月13日 07:00:00
台灣不論是維持現狀的反吞併立場還是追求名副其實的獨立立場,都應該將民主議題置於統獨議題之前。(湯森路透)

台灣不論是維持現狀的反吞併立場還是追求名副其實的獨立立場,都應該將民主議題置於統獨議題之前。(湯森路透)

正本清源不可望文生義——與林傲霜醫師商榷

 

《上報》月初刊登了林傲霜醫師的《中共才是在中國搞「分裂獨立」的鼻祖》一文,文中列舉了中共早年支持獨立的歷史,認為前後矛盾的態度折射出獨立是中共單方面為吞並而編織的偽命題。筆者認為,文中作者對「中華民國在台灣」和「中共早期支持獨立的言行」的論述值得商榷。

 

一、統獨不是偽命題

 

第二段中,林醫師認為統獨是中共單方面編織的偽命題,因為台灣目前的國號是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從辛亥革命起延續至今。這裡存在若干盲點。第一,一九四九年遷台後的中華民國法統上是否接續;第二,中華民國和台灣的關係幾何。

 

在2018年《近代是誰在中國帶頭鬧獨立分裂》一文中,林醫師認為「中華民國並沒有被消滅,只是退守台澎金馬諸地,就像抗戰中退守西南一樣。」同樣是首都播遷,渝台兩地有內外之別。相較於1937年國府遷往重慶,1949年國民政府遷往的台灣並非中華民國領土,因為1945年陳儀是代表盟軍的接管台灣,占領不轉移主權,此時台灣在國際法上仍是日本的領土,涉及台灣主權轉移的《舊金山和約》1951年才簽署。此時,中華民國因內戰失去了絕大部分領土,中共取而代之在京建政,且總統蔣介石下野、副總統李宗仁棄職,從這個角度上來看,遷往「托管地」的中華民國性質上是(特殊的)流亡政府,蔡英文2010年出席新書發布會時也曾表達過類似觀點

 

中華民國以1949年為界,在法理上已經終止,因為中共政府已控制大部分的領土,並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實施了有效管轄,根據有效統治原則,原叛亂團體就此合法化,國際上對PRC與ROC政府承認也經歷了此消彼長的過程,按常理來講是兩者是政府繼承的關係。不過特殊的地方在於兩岸各自平行治理,一側變更國號,一側繼續沿用,且中華民國國際人格也並未消失,這種「不完全」和「未完成」的狀態前所未有,傳統國際法的政府繼承部分難以作出完滿的解釋。

 

此外,李登輝任內的本土化和民主化改革讓中華民國在台灣完成了新生的過程,用李登輝的話來講,中華民國這個「舊國家」也已經產生本質的變化,不再是原來的中華民國,而是擁有新內涵和新民意基礎的「第二共和」。不過,中華民國儘管大幅推進了本土化,但未拋棄一中架構,當年石破天驚的兩國論縱然在今天已成為主流民意也並未反映在憲法上,這種矛盾帶來了一個麻煩,ROC已被PRC繼承,台灣又沒有「主張」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新國家,中共正憑藉這一矛盾限縮台灣的國際空間。

 

此外,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後,中華民國單側不再視中共為叛亂團體,但中共依然不承認中華民國存在之事實,依然視台灣為叛離一省,固有疆域和實際領土、事實上存在和法理上終止、憲法架構和國家認同以及單側變更態度的矛盾,讓原本錯綜複雜的兩岸關係更加特殊。但無論如何,統獨問題確實存在著,對兩岸現狀和解決方案,各方認知迥異。

 

而中共之所以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視其為「獨台勢力」,從維繫歷史神話與合法性反推,並不是沒有邏輯的奇談怪論。秉持王朝更替觀念的中共將推翻南京國民政府視作塑造歷史合法性的要件,承認中華民國相當於承認1949年前後ROC和PRC不是時間上的承繼關係,而是空間上的並存關係,台北存在者獨立於北京的另一個中央政府,這又不可避免地涉及正統(中國代表權)之爭,因此中共本質上不可能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但有時又會工具化的利用,比如要求蔡英文政府遵守中華民國憲法,用憲法的一中架構反駁制憲、獨立的訴求,又比如透過開羅謊言證明台灣「屬中」等等。

 

二、南橘北枳的獨立

 

林醫師第三、第四部分列舉中共早期支持獨立的言論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等史實,借此說明中共也曾贊成、實踐獨立,且時間更早,筆者認為這實屬脫離歷史背景的斷章取義。

 

首先,實踐層面,中共於三〇年代成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目的上並非脫離中國自立,而是取國民政府而代之,最終目的是「建立蘇維埃政府於全中國」(《關於一全大會選舉中央委員與人民委員》,1931年12月1日),獨立反倒是統一的手段。雖然中共在贛建政形成了南京外又一個政府的分裂狀態,但是這種分裂狀態初衷和結果上都是暫時的。反過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如果真的要尋求建立新國家,則沒有必要推翻南京國民政府。1931年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和194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消滅舊法統並試圖取而代之的「建政」,不是尋求新的國際法主體的「建國」。此外,1931年至1937年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雖然有其政府及軍隊,但缺乏外交承認,領土狀態也相當不固定,客觀上是不是「國家」還兩說。

 

其次,言論層面,二戰期間和國共內戰期間中共確實曾贊成台灣爭取獨立,但要區分不同時空背景下的獨立主張的內涵差別。二戰期間台灣處在日本殖民統治之下,國共內戰期間則在國民政府的接收之下,這裡支持的「台灣獨立」指反對日本在台的殖民統治和國民黨在台的建制政府,和基本教義派側重於國家正常化內涵有所不同。

 

這一時期支持台灣獨立和支持中國境內各族獨立還有一個歷史淵源,一戰後出現了民族自決的浪潮,列寧、威爾遜都強調民族自決的權利,作為共產國際的支部,中共早期也追隨列寧主義的民族自決論,即用階級視角代替民族視角,主張全世界被壓迫民族自救,具體到中國是開展反對帝國主義和軍閥的「革命」,所以有鼓動蒙、藏、疆民族自決的言論,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也承認民族自決的權利。中共這一時期之所以支持也台灣獨立,正是因為將台灣視作和朝鮮一樣受日本帝國主義殖民壓迫的「民族」而鼓動自決。

 

其後中共確實變卦,用「民族自治」替換了「民族自決」,這一轉變早在建政之前的抗戰時期便發生了,1938年六屆六中全會的《論新階段》報告中,中共就放棄了早期曾鼓吹的民族自決和聯邦制的主張,1942年更在陝甘寧邊區建立了若干鄉級回族自治區,變卦的原因除了全民族抗戰的背景外,還有中共的民族化(中共脫离共產國際的指揮,獲得相對獨立的地位)和與國民黨爭天下的緣故。

 

總而言之,時移勢異,中共早期的獨立言行和目前台灣獨立運動追求的目標大相徑庭,獨立的合法性也不宜從中共曾經的說法中去找,無論是台灣民族、住民自決、國際法理哪一個角度,都要比斷章取義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要堅實得多。

 

台灣如果真的如此反駁,不僅無法「站上政治倫理道德的制高點」,反而讓對方撿到槍,一方面,中共可以用時序上更早的例子如台灣民主國 更多台灣民主國也不是真正的獨立建國,如黃昭堂所說,「台灣民主國建國的目的,在於阻止日本對台灣的佔領,建國只是抗日的一種手段。」的例子開展反駁;另一方面,雖然此說主觀上旨在澄清事實,但也預置了獨立的負面認知,何嘗不是躲開一處的思維陷阱又陷入了另一處更深的思維陷阱中?

 

當然,不論是維持現狀的反吞併立場還是追求名副其實的獨立立場,都應該將民主議題置於統獨議題之前,惡鄰在側,無論統獨都難以開展,中國民主化後東亞最大的不安定因素才可能得以消除,兩岸國家定位才可能透過協商得以和平解決,在這一點上,筆者和林醫師的觀點應該是一致的。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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