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再祭57億紓困3.0方案,但不斷有員工反映,雇主要求放無薪假、留職停薪,變相大砍薪已是常態。(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疫情持續衝擊觀光業,交通部觀光局再祭57億紓困3.0方案,薪資補助為重中之重。然而,不斷有員工反映,雇主要求放無薪假、留職停薪,變相大砍薪已是常態,卻仍拿員工「經常薪資」申請4成補助,反而倒賺一筆,顯示查核機制鬆散,有漏洞可鑽,政府砸數十億薪資補助,未真正補到薪資,美意大打折扣。
繼前一波紓困補助旅行業4到6月薪資,觀光紓困3.0再延續7到9月補助,以在職且未減班休息(無薪假)的員工數計算,只要雇主提供30天內經常薪資證明,就可申請每人每月薪資4成,最高2萬元。換言之,假設員工薪水4萬元,雇主一次申請可獲每月1.6萬元,3個月共4.8萬元薪資補助。
觀光局原意是盼補貼業者人事成本,減少減薪、裁員情況,留住觀光人才。然事實上,卻有大批業者大玩兩面手法,一邊強迫員工放假、減少給薪,一邊請領原薪資補助、收進口袋,浮報狀況頻繁。
一名旅行社員工說,疫情以來觀光業慘淡,減班砍薪、留職停薪已是常態,雇主為規避給員工每月最低工資2萬3800元,多不會向勞動部通報無薪假。考量共體時艱,員工多能體諒,每月配合「自請」無薪事假,只上8、10天班,或直接留職停薪,一毛未領,盼撐過疫情寒冬再回鍋。
「但紓困補助出來後,大家愈看愈不對勁。」他進一步說,這兩波紓困申請,雇主只要將員工清冊列出,提供原薪資證明,就能拿到4成補助,本以為雇主獲補貼後,多少會改善現況,豈料假照放、薪照砍。公司以他薪資3萬6000元申請,3個月獲4萬3200元薪資補助,但他3個月實領不到3萬元,「老闆連其餘6成都不用負擔,還倒賺一筆。」
另名旅行社員工更揭露,除了高報補助、少給薪資,許多留職停薪員工,因還在員工清冊內,也被公司當作人頭申請。內部曾向觀光局反映,對方要他先向勞動單位檢舉,但多數員工認為,即使檢舉成功,也僅是公司浮報部分被追回,員工可得薪資照樣沒有增加,無助改善現況。
他直言,問題出在薪資補助的追蹤機制鬆散,觀光局照著清冊名單發錢,卻無法實際查核補助用途。事實上,只要要求業者提供實際匯款入帳薪資證明,就能解決諸多亂象,現行機制為求方便,反倒讓業者有機會大鑽漏洞,2波加總砸20多億預算,究竟有多少是真正補給員工?
日前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就曾提及,補助的原意是由政府負擔部分薪資,鼓勵業者不減薪、不放無薪假,但大筆經費發放後,應有更嚴謹的追蹤機制,確保薪資補助真正用在員工身上,否則雇主請領大筆補貼,照樣變相減薪,不只員工權益受損,也有浮報溢領的問題。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旅行社只要提出員工清冊,30天內的薪資證明,原則上就可申請,但同時也要員工簽署領據,若有浮報行為,通報後會入案調查,經各縣市政府勞動單位釐清勞資爭議,若確認有溢領,觀光局會追回。不過,比起業者拿離職員工名單申報補助,資料較好追查,在職員工浮報薪資部分,調查程序確實較複雜。
另外,觀光局也表示,兩波薪資補助紓困均有規範,業者請領補助後,3個月內不能減薪、裁員或停業,以紓困3.0為例,若業者9月中提出申請,至少到12月中都不能減薪、裁員,若有員工發現上述狀況,可向觀光局通報,將追回7到9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