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律師團於中午對無罪判決發表聲明,表示再次感到失望與遺憾,但不會放棄追究當晚的真相與責任。(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2014年太陽花學運的323行政院驅離事件,台北地方法院15日判決前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4人無罪。義務律師團於中午發表聲明,表示再次感到失望與遺憾,但不會放棄追究當晚的真相與責任。
聲明表示,事件距今已過六年半,自訴、國賠或向監察院陳訴、請議員質詢,民眾與民間團體都已嘗試各種管道,積極促請警政或司法單位協助究責。然而,當晚對民眾施暴的警員,仍沒有任何一人遭到行政懲處或刑事追訴,也沒有任何警察長官曾表示負責。
聲明表示指出,方仰寧是現場指揮官,明知當時民眾是和平靜坐,仍對施暴員警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王卓鈞是那時候的警政署長,坐鎮警政署指揮中心,卻只會將責任都推給現場指揮官。
並指出,江宜樺更是大言不慚說自己在暴力發生時早已就寢,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更在本案審理過程中,直接說出憲政機關之運作比民眾人身安全更重要的發言。體制中縝密的分工、冗長的流程,稀釋了個人自主判斷的責任感,造就了國家暴力,卻沒有任何人對當晚暴力感到抱歉。
義務律師團強調,此案歷經兩次遭到法院程序駁回,好不容易在去年8月開始進入實質審理。判決結果卻仍毫無新意,台灣的司法仍選擇了,讓在警方指揮鏈上有權者,躲在科層背後推諉卸責,讓人感到非常失望。將會與當事人研究及討論上訴事宜,不會放棄追究當晚的真相與責任。(【二審無罪】馬辦: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