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同婚運動來日漫長。(湯森路透)
2年前印度最高法院釋憲立下同性平等里程碑後,14日印度總檢察長梅塔(Tushar Mehta)不顧同性等LGBTQ+等跨性別團體多年爭取,於同婚合法化公益訴訟(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PIL)法庭上推翻立場,直言「我國法律系統、社會與價值觀,絕不承認同性伴侶間的婚姻關係」。
印度最高法院於2018年9月6日的五人法官憲法法庭,將刑法第377條「處罰同性成人間合意之非自然性行為」裁定違憲,立下印度150年來罰則創舉,使國內性別運動族群提起同婚合法的公益訴訟,然而德里高等法官近來卻考慮改變立場。
據《印度時報》(The Times of India)報導,印度國內同婚運動者基於「印度教婚姻法(Hindu Marriage Act)」第5條,僅指出「婚姻關係能透過兩位印度教徒建立」,「特別婚姻法(Special Marriage Act)」也並未明確反對同姓或跨性別者構成婚姻關係,因而提出公益訴訟,要求法院承認多元性別婚姻之建立。
梅塔表示他未受印度當局指示只單純表態,但表示他對同性婚姻將面臨諸多法律爭議,並違反民法僅承認「生理男性與女性」才能確立婚姻關係的限制。他補充,印度的社會規範與文化習俗受法律保障,且律令中對男女制裁程度不一。
他也搬出印度刑法典(IPC)的第498A條為例,明指婚姻中丈夫若涉嫌藉身體或心理面殘害妻子,將連同親戚一起面臨最高3年有期徒刑。同時若女方在結婚7年內自殺或死於非命,檢調將可逕行調查並制裁男方。另外也根據2015年的女性家暴防治法規定,假設同性婚姻間產生家暴等違法問題該如何制裁,他提問「誰才是同性婚姻中的女性?」
梅塔表示若印度同性婚姻合法化,隨之而來的民事或刑事法律修正案將難以估計,建議由印度國會層級加以辯論。「我只是單就現有法律提出問題癥結,現階段不需要特別立下聲明確定立場」,並指出世事會變,即使法律確實修訂,印度社會或許會也或許不會接受。
Marriage between same-sex couples was "not permissible" in India as it is not recognised by "our laws, legal system, society and our values",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old the Delhi High Court on Monday.https://t.co/uA4eBLox0n
— IndiaToday (@IndiaToday) September 1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