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事實證明,尊重蒙古文化並不會導致分離主義,也不會妨礙蒙古人學漢語。(湯森路透)
最近,中國內蒙古自治區發生蒙古族人示威,抗議中國推行的所謂「雙語教學」。中國大爲緊張,在封鎖網絡消息之餘,還通緝「搞事分子」。一下子,「蒙古人權益」問題成爲國際關注的熱點。
內蒙古自治區其實一直算是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區域」中的「模範生」,一向較少發生帶有「民族分離主義」色彩的事件。
與西藏新疆等「不安穩的地區」相比,內蒙古有幾個特殊性:
第一,在歷史上,西藏和新疆與漢人聚居的地區山長水遠,受漢人文化的影響較少。相反,內蒙古就在北京的邊上。首府呼和浩特距離北京500公里。距離北京最近的城市烏蘭察布更只有240公里,號稱「北京向西一步就是烏蘭察布」。內蒙古與漢人文化交流更多。
第二,在滿清期間,整個蒙古分爲內屬蒙古和外藩蒙古兩部分,外藩蒙古又分為內札薩克蒙古和外札薩克蒙古兩部分。與清朝的關係從緊密到鬆散排列依次為:內屬蒙古、內札薩克蒙古、外札薩克蒙古。後來,內屬蒙古和內札薩克蒙古形成現在的內蒙古,外札薩克蒙古則形成外蒙古。(此外,還有准格爾蒙古(漠西蒙古)被滿清滅絕;「蒙古八旗」是編入滿洲八旗制度的蒙古人,分散中國各處駐守。)
滿族貴族在傳統上和 蒙古王公通婚,尤以內札薩克蒙古各部通婚最頻密。於是內屬蒙古和內札薩克蒙古和漢地的關係更緊密。在滿清覆沒後,外札薩克蒙古在沙俄和蘇聯的支持下獨立成爲蒙古共和國。內札薩克蒙古則留在中華民國。德穆楚克棟魯普(德王)曾在日本的支持下,成立蒙疆聯合自治政府,但二戰後被中國收回。
在中華民國時期,新疆有過兩次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建國,西藏是一個事實上的獨立國家,就連滿族也有滿洲國。而內蒙古並沒有出現一個公開宣稱「獨立」的政權。蒙疆聯合自治政府也不過宣佈「自治」而非「獨立」,名義上還是中國(南京汪精衛政府)的一部分。可見在傳統上,內蒙古的「獨立運動」傾向,不但和(外)蒙古沒法比,也比不上新疆西藏。
第三,在中共建制前,西藏和新疆都是相對獨立的地區。現在的西藏自治區是喇嘛政權統治下的核心地區,現在的新疆雖然由漢人軍閥統治,但疆域也大致和現在相同。相反,在民國期間,現在的內蒙古自治區的領土被拆分爲幾大塊:分屬黑龍江、吉林、遼寧、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甘肅八省。在中共建制後,不但三個蒙古人的三個核心區域熱河、察哈爾和綏遠重新整合為內蒙古,還把東北三省的一大塊重新劃出來,歸還給內蒙古(構成現在的呼倫貝爾市)。寧夏也大爲縮小,讓出的土地也歸內蒙古(現在的阿拉善盟)。
於是經過重新組合,內蒙古不但「復區」,領土還增加了,囊括了歷史上蒙古人留在中國的幾乎所有「傳統區域」(不在中國的當然沒法包括)。可以說,內蒙古是中共建制后「少數民族地區」的得益者。
第四,在中共建制前,西藏和新疆的漢人都很少。西藏幾乎沒有漢人,新疆的漢人只有4%。但當時(1953年),內蒙古的漢人數目已達84%,蒙古人人口只有不到15%。因此,從「一開始」,內蒙古自治區就已是漢人人口占絕對優勢的自治區。
內蒙古地區的漢人增加,不是中國政府有意識地往內蒙古「殖民」的結果,而是「走西口」等基於經濟因素的人員流動。在19世紀初期,內蒙地區漢人人口已有100多萬,和蒙古人口相若。1912年,漢人人口為150萬,蒙古人口幾乎不變。到了1949年,漢人增加到515萬,蒙古人口反而減少到84萬。
第五,雖然內蒙古的蒙古人口不佔優,但內蒙古自治區是五個自治區中,「少數民族」真正能掌權的地區。
內蒙古長久由蒙古人烏蘭夫家族掌權。烏蘭夫在中共建制時,頭銜相當驚人。中央級別的有:國務院副總理、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中央民族學院首任院長。
大地區級別的有:中共中央華北局(當年中國六大地區之一)第二書記。
內蒙古地區級別的有: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內蒙古軍區司令員兼政委、內蒙古大學校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協主席等職。
可以說,烏蘭夫不但在內蒙古權傾朝野囊括黨、政、軍、政協、文化的「一把手」,在中央也是個響當當的角色。尤其在制定中國民族政策和民族事務上,更是關鍵人物。
反觀當時,西藏的達賴喇嘛是「被革命對象」,阿沛阿旺晉美是敗軍之將的花瓶角色;新疆更由漢人王震鉄血統治。內蒙古由蒙古人統治,這保證了內蒙古的穩定。
烏蘭夫在文革期間因爲「內人黨事件」被批判,內蒙古也發生災難性的民族迫害事件。但在文革後,烏蘭夫和「內人黨事件」的受害者都被平反。烏蘭夫恢復權力。此後烏蘭夫的兒子布赫和孫女布小林,相繼在內蒙古擔任到官高至「二把手」的位置。在中共統治下,這種在地方延續世代的家族影響力可謂獨一無二。
可見,在很長的時間內,內蒙古人享受的「自治」待遇,雖然比不上真正的「自治」,但和中國其他自治區相比,都是「高一檔」。
烏蘭夫是蘇聯培養出來的共產主義者,也深受蘇聯的民族主義理論影響。身為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1954-1970年擔任),他是中共建國初期民族政策的制定者之一,主持了民族識別的工作。中共的民族識別工作從1950年開始到1987年結束,但最重要的階段為1954-1978年,特別是1954-1965年,而這正是烏蘭夫主管民族事務的時候。民族識別政策雖然有一些缺憾,但成果遠遠大於不足。如果不是民族識別政策保障了「少數民族」的基本權利,可能現在中國只有一個「中華族」了。
烏蘭夫作爲蒙古族人,他非常提倡保護蒙古民族文化的獨立自主性。
他認爲:「民族地區發展繁榮社會主義內容的民族文化,不是要削弱民族文化,也不是忽視民族文化,而是必須從自治區客觀實際出發,照顧民族特點,運用民族形式,並要重視挖掘、整理民族傳統文化遺產,重視用民族語言進行文藝創作,由此才能帶來民族文化的繁榮局面」。
他又認爲:「民族文化傳承中最爲根本、最爲重要的就是語言文字的傳承保護,這是民族文化傳承保護的基礎條件」。
因此,在烏蘭夫主政的時期,他不斷提倡加強蒙古文字的教學,建立蒙古語學校、提高內蒙古地區蒙古人的識字率(蒙文),興辦蒙古書報刊、鼓勵用蒙文進行藝術創作、在(漢人)幹部中開展蒙古語文學習、把蒙古人的故事改編為藝術形式(即蒙派京劇)推向中國。在烏蘭夫家族的主政下,內蒙古的本民族文化得到長足發展。
以上這些因素,尤其是對蒙古人文化的尊重,都決定了內蒙古在歷史上沒有多少「內蒙獨立」或「內蒙分離主義」的傾向。
事實證明,尊重蒙古文化並不會導致分離主義,也不會妨礙蒙古人學漢語。在內蒙古的蒙古人聚居的地區,雖然一直推行蒙語教學,但當地蒙古人的漢語依然說得很好。他們都已是「雙語人才」。
因此,按照正常邏輯,中國根本沒有硬推「雙語教學」的必要。中國現在推「雙語教學」,完全是從2008年前後開始成型的「第二代民族政策」的後果。筆者將另文論述。
※國際關係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