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團體皆極度反彈《科技偵查法》,認定比例、手段皆嚴重侵害人權,怒批「法務部是沒事做了?」李濠松於記者會上回應,「不要人家已經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張哲偉攝)
法務部近日研擬《科技偵查法》引起爭議,要以科技手段偵辦科技犯罪,但法律團體皆極度反彈,認定草案對偵查的比例、手段嚴重侵害人權,甚至怒批「法務部是沒事做了?」絕不該倉促立法。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於記者會上回應,科技犯罪日新月異,「不要人家已經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
國民黨於16日上午針對《科技偵查法》草案舉辦「全民公敵?威權再現?」記者會,由書記長林奕華主持,立委李貴敏、吳怡玎出席;法界代表,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台北律師公會林建宏及台中律師公會何俊龍;法務部代表則是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
對於《科技偵查法》,法律團體代表皆一致認定在程序保障上極度不足,林永頌指出,草案中明定檢察官若認為有必要,可透過定位系統及設備調查,他質疑何謂「必要」,且是否必要單由檢察官決定,2個月內不需經法官同意,將影響人民的行動自由及集會結社自由。
林永頌更直言,司法改革三年,檢察審查法、如何避免冤案、犯罪被害人保護等議題,條文呢?石木欽案,檢察官偵辦期間,都還在當事人一起吃飯,不久後還買股票,有沒有好好調查?這些事情不好好做,科技偵查法這麼可能侵害人權,這麼草率,是沒事做了?
高思博也強調,科技偵查法草案將網路空間視為非隱私空間,但如果人民有集會結社相關的自由和權利,可能沒有一樣能在網路上得到保障,因為所有網路空間都被視為沒有隱私權保障的空間,科技偵查法可以任意侵入。他認為,這個是比國安五法還要更可怕的武器,鄭重呼籲法務部要對這法律非常謹慎。
法務部代表李濠松則回應,現在一般民眾使用手機習慣已經改變,已習慣使用通訊軟體聯繫,就連很多販毒也都改用LINE,但因LINE不是通信公司,是網路業者,沒有電信機房,依照現在的通保法無法就內容監聽。
李濠松坦承,法務部去年12月去科技比我國更進步的韓國考察,也沒有法律授權工具的韓國認為沒有訂法律授權檢調偵查必要;但「我們正好相反,」覺得有訂法律的必要,不能讓第一線為國家偵辦案件的司法警察再陷於前述不利狀態。
李濠松說,法務部也知道檢調偵查過程獲取手機內容,是對隱私權強烈的干預,也因此要監看,必須犯要三年以上重罪,且要在沒有其他的偵查方法下,有法官令狀同意才可以;若不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法官也不得開令狀。
李濠松認為,科技偵查法存在是必要的,但內容可以討論、調整,基於政府開放透明原則,法務部也有義務要盡可能與民眾溝通;若覺得層級化保障密度不夠,可以進一步加強保障密度,而不是就整個翻掉,說不要有這樣的法律。
林奕華則表示,前陣子瘦肉精公告7天,這個科技偵查法只有5天,是不演了嗎?一出來法界對這個法案有重大疑慮,是科技偵查,還是科技東廠?會不會讓台灣人權大倒退?她呼籲,人權委員會要不要跟行政院先院際協商?(境外移入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