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現任立委羈押中,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若要續押法院須行文到立法院,經國會同意。(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SOGO涉嫌收賄案,上午偵查偵結並起訴,但4位現任立委是否繼續羈押,加上立院新會期開議,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八項規定,「立法委員除了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下午受訪時說,法院若要續押,須法院行文到立法院,經國會同意,目前還未收到法院公文。
由於,目前在押4位現任立委,包括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及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林志嘉稍早受訪指出,目前可能要等法院看他們有無要做進一步的動作,如果他們要延押,或做其他的動作,就要給我們文,讓我們做同意與否的動作,目前我們不知道他們會怎麼決定。
林志嘉繼續指出,針對法院決定是否延押,須依憲法增修條文,詢問立法院許可與否,屆時,將會召開朝野協商討論、決定。
至今立委收押期間,薪資部分,林志嘉表示,目前決定的處理方式,該給的、應該有的費用、薪資等等,都會延續。
若涉案立委三審有罪定讞,薪資追討部分,林志嘉表示不會追討,目前就是等法院那邊動作,立法院才會有下一步因應作為。
目前4名現任立委中,有3人屬於經濟委員會,若都遭押,國民黨團只剩4席,民進黨團扣掉立委蘇震清則有7席。經濟委員會攸關含有萊劑美豬進口的審查,召委成為朝野必爭之地。
不過,根據《聯合報》報導指出,台北地院17日表示,上周曾以公文告知立法院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今年8月4日裁定羈押禁見,趙正宇8月8日裁定羈押禁見,均羈押在台北看守所,押期為2月,是「本於三權分立原則,尊重立法權之行使,並參照憲法條文意旨,特予函知大院」,以符合憲法規定。此外,檢方也指出,檢調並非在立法院會期逮捕立委,且經法官裁准羈押禁見,一切程序合法,即使開議後立委還是在押,檢方認為也無不法。(味全龍簽下左投王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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