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團體儘管他們口口聲聲「尊重同志」,但背後依舊拒絕「肯認」他們的身分,更持續將他們排除在國家法律制度的保障之外;反之,卻一再對著公眾「性向清洗(Sexual Orientation Cleansing)」。
新竹光復中學校園變裝活動,有學生穿戴德國納粹的服裝、旗幟、軍徽,還模仿納粹親衛隊的校閱場景,連老師都一起參與扮裝,輿論譁然;結果換得以色列駐台辦事處強烈譴責,甚至登上歐洲媒體新聞版面,校長最後因監督無方請辭下台。
師生扮演納粹之所以遭批「無知」,那是因為納粹當年慘絕人寰的「種族清洗(Ethnic cleansing)」作為;當時共上千萬人遭屠殺,其中猶太人就占了約600萬。
儘管師生皆稱無意偶像崇拜,也非鼓勵殺戮,但看看活動現場,當學生的紙製戰車出場繞行時,現場主持人居然大喊:「希特勒來了,同學們趕快向希特勒敬禮,他等下開坦克壓過你們喔,把你抓進毒煙室裡面!」旋即,全場鼓掌尖叫歡呼。顯然,使用納粹符號的扮裝活動,並未帶著任何反省與反思,無疑複製了刻板,更有英雄化納粹之嫌。
然而,納粹大屠殺作為世界歷史的重要一頁,當然並非不可觸碰,但卻不該如此去脈絡與草率。
以台南人劇團2013年推出的「浪跡天涯」舞台劇為例,此劇翻譯自Martin Sherman在1979年創作的《Bent》,便透過舞台表演,揭露了當年納粹迫害同性戀的事實,這正是個成功使用納粹意象,卻又能具教育及反思意義的好示範。
事實上,「譴責納粹」雖已是當代社會的政治正確,但在生活各處,納粹意象仍如幽靈般不時冒出,常見被荒謬地錯誤引喻。
反對婚姻平權的運動就是明顯一例。2013年「下一代幸福聯盟」舉辦的反同活動,一名男高中生身穿納粹軍服,高喊:「我反對同志,而納粹也是反同志的,所以我穿這樣來上街。」而主辦單位卻未制止並認為,「民主社會有言論自由,當天沒有排除該名男生,是因他並無妨礙到大家的秩序與和平氣氛。」等於縱容了引喻失當的無知行為。
但這並不意外。因為今年立法院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上,世新大學法學院長吳煜宗發言時,同樣語出驚人表示,讓同志收養小孩,就像「納粹屠殺猶太人和舊日本軍在中國東北滿州做『人體實驗』」。這讓世新大學飛魚同志社發表聲明,抗議吳胡亂替婚姻平權扣上納粹帽子,要求他出面道歉。
這類言行何以須被正視、譴責?那是因為翻開納粹迫害同志的歷史,這些教訓,怎樣都不該被遺忘。
納粹政權當年自認「雅利安人(Aryan)」是最優秀的血統,因此,只要非雅利安人,或一切阻礙雅利安人繁衍、生育之事,一律難逃迫害。德國納粹親衛隊(SS)最高指揮官希姆萊(Heinrich Himmler)便直指,同性戀跟墮胎一樣,都是威脅雅利安人出生率的主兇。而男同志,就是最明顯的受害者之一。
根據「美國納粹大屠殺紀念博物館(US Holocaust Memorial Museum)」資料,當年德意志帝國的男同志估計有120萬,但1933至1945年間,共約10萬名男人因同性戀身分遭逮捕,其中約有5萬人遭判刑。
被捕的男同志,制服不但被要求繡上「粉紅色倒三角(Rosa Winkel)」的布章,夾克背後還被寫上了大大的「175」號碼,象徵違反了《刑事法》「第175條」;因納粹當時擴大執行了「175」條款,加重了男男性行為的刑罰,直到兩德統一後,此法才在1994年完全廢止。
而這些男同志所受的凌遲可說是百百款,更被逼著接受慘無人道的人體實驗來「矯正」性向;有的被迫開刀、硬生生植入賀爾蒙膠囊,有的則直接遭閹割去勢。德國學者Rüdiger Lautmann指出,當年集中營內的「175們」,死亡率估計高達6成。
令人不寒而慄的是,當年迫害「175們」的理由,如今聽來卻與台灣許多持續反同言論極其神似。好比「因為同志不能生育,所以不該結婚」、「出生率愈來愈低的少子化年代,不該修法『鼓勵』同性戀結婚」、「看見一隻蟑螂等於後面有幾百隻」、「同志行為會感染」⋯⋯,這些言論經過看似理性的詞藻包裝後,重複出現在人們的臉書塗鴉牆、長輩的LINE對話視窗,甚至出現在象徵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的公聽會上。
追究發言動機,儘管他們口口聲聲「尊重同志」,但背後依舊拒絕「肯認」他們的身分,更持續將他們排除在國家法律制度的保障之外;反之,卻一再對著公眾「性向清洗(Sexual Orientation Cleansing)」說:家庭只能有一夫一妻。這樣的邏輯無疑宣告:「嘿,你們同志可別成家」,不然,「就先『改過向善』轉成異性戀吧」。
這類「性向清洗」的結局幾可預料:那些想結婚的同志伴侶,只能繼續躲在「他們」看不見的角落裡偷偷相愛;另一些人則礙於社會壓力,選擇痛苦並不幸福地偽裝進入異性戀婚姻,只為了維持所謂不知由誰定義的傳宗接代「神聖」任務。
納粹幽靈當然無所不在;在師生無知地以裝扮納粹為樂時、在人們高舉「性向清洗」旗子要同志別來破壞家庭制度時。而「175們」何時才能撕去胸前的粉紅色烙印,不被分類、標籤、隔離在所謂「正常人」的社會制度與法律之外?
※作者為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