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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提修法? 財長蘇建榮:目前沒規劃

上報快訊/吳亦軒 2020年09月24日 13:58:00
財政部長蘇建榮24日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對於囤房稅修法的部分,他表示「目前沒有規劃。」(張哲偉攝)

財政部長蘇建榮24日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對於囤房稅修法的部分,他表示「目前沒有規劃。」(張哲偉攝)

財政部長蘇建榮24日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質詢,政府是否計畫提出「囤房稅」修法?蘇建榮明確回應,「目前沒有規劃」。

 

蘇建榮指出,若要修法,必須做整體考量。蔡壁如也詢問是否有規劃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蘇表示,修財劃法要有共識,並強調統籌分配稅款都是照公式分配,沒有「看誰聽不聽話」。

 

蔡壁如追問,蘇建榮任內是否都沒有修正計畫?蘇建榮說,若真的要動就必須整體考量,根據財政部「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全國持有3戶以內,可適用自住房屋稅率1.2%;如超過3戶,則以非自住住家用課徵1.5%至3.6%稅率,地方政府並可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而根據民眾黨提出的囤房稅修正草案,計算戶數課徵囤房稅改採累進稅率,降低單一且自住不動產成本,囤房重稅、出租減稅,若願意出租,則會比照單一自住稅率執行。

 

稅率部分,單一且自住採輕稅0.6%,1戶為1.2%,2到3戶為1.5%,4到5戶是2.4%至3.6%,6戶以上則是3.6%~4.8%。另外,預售屋若在徵房屋稅的一年內沒售出,將按房屋現值的1.5%課稅。

 

另外,蔡壁如也詢問,是否規劃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蘇回應,過去財政部曾提出財劃法修正,但因屆期不續審 更多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規定:「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會有這樣的立法,是因為在民主國家,新選出來的立法委員,代表的就是「新民意」,如果讓「過去的法案」束縛「新」立委,將有可能違反新的民意,違反民主治理的原則。,之後就沒有再提出。他強調,儘管如此,每年財政部還是下放到地方政府1,000億元至1,200億元左右的財源。他指出,財劃法要修要有共識,且有4大原則,包括「擴大統籌分配稅款把餅做大」、「均衡區域發展」、「兼顧財政努力程度」、「嚴守財政紀律」。

 

蔡壁如批評,財劃法不修正,演變成聽話的地方政府,分配到的錢就越多;蘇建榮對此反回「委員對統籌分配稅款的計算方式不清楚。」他說明,統籌分配稅款是依照公式分配,誰分到多少錢都是依據公式計算,沒有看誰聽不聽話。 (帛琉總統呼籲「停止排除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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