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再度被港警以「非法集結」罪拘捕。(湯森路透)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身懷多項控罪的黃之鋒,24日前往警察局作例行報到時,警方指他涉及10月5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被警方拘捕。
黃之鋒臉書最新指出,他現已離開中區警署,案件排期9月30日下午2點30分在東區法院提堂。
黃之鋒保釋後表示,相對其他人包括12名偷渡台灣失敗遭「送中」、逾100名暴動罪成的抗爭者所面對的刑期,自己被指控的「非法集結」只是微不足道,指雖然此控罪與《國安法》沒有關係,但認為控告他的原因,是企圖以「案件疊案件」的方式,讓他不能離開香港,未知自己未來會否再被控告更多罪名,但強調自己會持續抗爭。
黃之鋒在24日下午前往中區警署報到遭到逮捕,警方指黃之鋒2019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而律師現正陪同錄取口供。
2019年10月4日,港府以《緊急條例》法理基礎上,繞過香港立法會,直接對《禁止蒙面規例》進行立法,並在5日午夜起生效,隨以引發大批民眾上街示威。同年高等法院11月裁決《禁蒙面法》違憲,指法律限制超過合理需要,隨後補充有關違憲並不包括非法集會。
黃之鋒現時被控告兩起非法集結,目前仍限制離境。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則被控告《港版國安法》,目前保釋候審。
#突發 黃之鋒今午(9月24日)到中區警署報到時再被拘捕,警方指黃之鋒去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蒙面法》。律師現正陪同錄取口供。 #BREAKING Joshua Wong is arrested when...
由黃之鋒 Joshua Wong 發佈於 2020年9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