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日前開羈押庭,法院裁定3名現任立委續押禁見。陳超明、廖國棟(如圖)因不服提抗告。(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貪案移審庭,22日凌晨認定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與2名助理等5人認為有羈押禁見必要羈押禁見,並經立院同意續押,陳超明、廖國棟不服,提出抗告。
高院表示,下午已收到北院送達卷證,高院受理後,依分案規則完成分案,高院表示,經分案後由刑事第七庭組成合議庭審理,最快26日會有終局裁定結果。(3450份嗡嗡包採線上登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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