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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電子郵件曝光 永豐與大摩和解「開戰吹哨者」

謝昇璁 2020年10月07日 09:30:00

永豐金與大摩和解提出六大聲明,劍指吹哨者張晉源(見圖/資料照片)。

被各界視為「吹哨者」三寶案被告張晉源,另案因低價出售美國遠東銀行(FENB)造成永豐金損失,被永豐金提起刑事告訴;而被告張晉源日前於台北地方法院第三次開庭,並委託黃國昌為辯護律師,庭訊中身為專案經理的張晉源,將核定此案的責任全推給董事長何壽川。

 

但因永豐金提出與大摩和解書六大聲明,也當庭提供大摩(對界對摩根士丹利的簡稱)與專案小組成員的電子郵件往來內容,將全案翻轉;張晉源辯護律師黃國昌先前也沒料想永豐如此出招,立即對摩根士丹利所發出聲明的證據力提出異議。

 

2016年永豐金控與永豐銀行召開董事會,通過以3.53億美元出售美國遠東銀行(FENB)予美國公司國泰萬通金控(Cathay General Bancorp),經過金管會申請核准出售FENB交易案,但因多次遭民眾檢舉有低價賤賣嫌疑,金控董事會成立專案小組追查此案真相。

 

永豐金表示,針對出售美國子行遠東銀行予美國Cathay General Bancorp一案,再釐清來龍去脈後,發現當時專案負責人張晉源總經理,在金控、銀行董事會上並未充分揭露遠東銀行的資產價值,導致該交易案價格被低估,造成嚴重損失。

 

而在法庭庭訊時張晉源則質疑,包含摩根士丹利的聲明都是與永豐金和解後才提出,關於證據力的問題,要求摩根士丹利要出席交互詰問,並釐清信件往來之內容。因張晉源表示多數來往信件並未留底已刪除,告訴代理人方則表示,當時是由被告張晉源及專案小組要求將信件寄送於個人信箱,必須再向摩根士丹利確認有無其他信件來做為佐證。

 

此外,永豐金吿訴代理人表示,國泰萬通金控提出的方式不符合額投標須知,也就是並未以直接修改的方式提出;張晉源委任律師黃國昌也向法官表示,國泰萬通金控在第二輪第三次出標,明顯高於Preferred Bank出價,之後Preferred Bank表明無法再提高價格,張晉源依然表示必須由董事會同意的標單,才會生效。

 

但在永豐金掌握的關鍵電子郵件中,顯示在第二階段競價過程,專案小組成員於內部主管開會的電子郵件提到:「對P,他同意可保守以對」等語,(P指Preierred Bank);隨著整個交易案多封信件陸續曝光,被告張晉源被永豐質疑在競價過程有偏袒國泰萬通金控之嫌。

 

永豐金告訴代理人律師吳祚丞表示,此案重點不是在所謂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備抵呆帳迴轉數額真實為多少,而是被告張晉源身為專案小組的主要執行者,當時主觀上已經認知到交易標的在資產備抵或呆帳備抵的價值,而他卻沒有向董事會報告。

 

摩根士丹利同時聲明張晉源與專案小組等成員,可決定迴轉或減少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以增加帳面價值,但摩根士丹利並未接獲通知,且被告張晉源在報告前,可以決定操控此數字。

 

摩根士丹利為此案的財務顧問,應盡職查核,將交易可能的風險向財務顧問評估,也就是所謂價位的區間,但不可能告訴委託方應該怎麼做。至於目前摩根士丹利提出1146封電子郵件中,發現信件內容中顯示,被告張晉源疑涉嫌隱匿美國遠東銀行(FENB)資產價值,才會導致價格低估而造成損失。

 

張晉源委託律師團則質疑永豐金所提出的六大聲明缺乏證據力,要求要與摩根交叉詰問。但因摩根士丹利願意提供過往的郵件資料,從被告轉為出庭作證;若摩根士丹利聲明屬實,恐不利於被告,相信張晉源於此案後續一定會倍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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