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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撈千萬瘟疫財】合康藥局賣不明口罩誆醫用 老闆5人遭起訴

上報快訊/黃怡潔 2020年10月12日 13:32:00
連鎖合康藥局與合康生活公司涉販售來源不實口罩,檢方12日起訴該公司負責人等5人。(取自新竹地方檢察署)

連鎖合康藥局與合康生活公司涉販售來源不實口罩,檢方12日起訴該公司負責人等5人。(取自新竹地方檢察署)

桃竹苗擁有14家分店的合康連鎖藥局,在防疫期間被查到涉嫌販售來源不明口罩案,新竹地檢署12日依《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與《藥事法》、《著作權法》、《商標法》起訴合康生活公司與合康藥局陳姓營運長等5人,其中,合康負責人何女、合康營運長陳男、宏廷國際貿易侯姓負責人和陳姓口罩商等4人被羈押禁見。

 

連鎖藥局合康公司與合康生活公司涉在口罩解除徵用後,利用民眾有高度口罩需求,於2020年7月初開始,在經上游廠商「宏廷國際貿易商行」未提出口罩證明文件的情形下購入口罩,並自行設計印標示有「一般醫用口罩」貼在包裝上,於藥局各分店販售,讓民眾以為是合法製造醫療口罩。

 

新竹地檢署出動4名主任檢察官和5名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與警調成立專案小組蒐證,從8月14日起搜索合康連鎖藥局總店、各分店及相關涉案人住處,扣得帳冊、電磁紀錄及口罩51萬2745片等物證。合康營運長陳男日前遭收押禁見,合康藥局則被新竹市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開罰100萬元。

 

檢方查扣來源不明口罩共51萬2745片,包裝均貼上偽造合法公司的標籤貼紙。(取自新竹地方檢察署)

 

檢方指出,被告等4人明知依照《藥事法》規定,口罩如果標示或宣稱作為醫療用途的口罩,就屬於醫療器材,應由藥商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後,才能開始輸入、製造或販售。被告等4人卻蒙蔽消費者,使消費者誤信購買的是合法廠商所生產製造、具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的口罩。

 

檢方12日偵查終結,侯姓負責人不法所得達619萬1840元,合康公司不法所得為354萬5301元,包括營運長在內等4人,均依涉犯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全案提起公訴,並認合康公司犯《藥事法》第87條,請法院科以罰金刑。(狂!新台幣飆漲逾3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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