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歐陽娜娜是否違法一事,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想必歐陽娜娜會「更珍惜台灣民主自由的可貴」。(截取自微博)
藝人歐陽娜娜先前在中國國慶10月1日獻唱《我的祖國》引發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12再遭問及裁罰一事,蘇貞昌表示,有沒有違法會由文化部跟陸委會根據事實共同認定。蘇貞昌也指出,歐陽娜娜為了工作有不得已的地方,想必會「更珍惜台灣民主自由的可貴」。
歐陽娜娜在中國國慶獻唱《我的祖國》一事,可能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第1項規定 註更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陸委會先前就曾表示,將就該案是否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依法進行查處,依陸委會認定若相關行為涉文化部主管事項,文化部將配合依法進行核處。
對此,蘇貞昌指出,在台灣國人同胞非常自由民主開放,政府也鼓勵國人同胞都是自由民主開放,到世界各地都可以唱歌,尤其是好事,工作也是必要,「但在中國如果有做任何事情違反國家法律,不管是誰當然也不可以,大家都受同樣法律規範。」
至於歐陽娜娜有沒有違法國家法律,蘇貞昌表示,會由文化部跟陸委會根據事實共同認定,「不過,我們其實蠻關心歐陽娜娜,一個小女生為了工作,她有不得已的地方,我們實在也覺得更珍惜台灣的民主自由可貴。」(全教總:董事長未致歉將持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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