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7年6月1日實施《網絡安全法》後,中國政府又推出《數據安全法》草案。(pixabay)
中國政府祭出《數據安全法》草案,依法將調查中國境外組織、個人數據,若被認定「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資料活動」,將被追究相關責任,預計於2021年施行。
《美國之音》指出,法律責任不只在中國境內,還會被延伸到「世界其他地方」。條文的內容也相當抽象,涵蓋範圍廣,「可以被中國用作政治工具」,也將為外國企業帶來挑戰。
美國華府智庫「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CSIS)高級副總裁兼科技政策項目主任劉易斯(James Andrew Lewis)表示,對於不被允許進入中國的美國企業,如臉書或谷歌影響不大,但對在中國經營的其他美國企業將產生直接影響,如「蘋果、微軟」等美企。
多倫多大學全球事務學院政治系副教授、中國問題專家Lynette Ong指出,該草案就如《港版國安法》一樣,人們在發表言論或做事前,會先自我審查,對外國企業有震懾力,但即使沒有這部法律,中國同樣會對認定損害中國利益的境外組織採取行動。
Lynette Ong分析,數據公司會首當其衝,因為客戶對數據安全要求相當高,若無法達到所要的標準,「可能會徹底退出中國」。
根據先前中國推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等法,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網路安全管理局將展開2020年的電信和網路行業安全檢查,主要是針對網路和電信企業,與相關的基礎設施系統。
該調查也將包含5G網路基礎設施、IP承載網、管理支撐系統、公共雲端服務平台、域名服務系統、手機應用程式商店、工業網路平台、物聯網平台、車聯網應用服務平台、網約車資訊服務平台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