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首林鄭月娥被美官方點名。(湯森路透)
美國務院14日首度提交國會「香港自治法」(HKAA)報告,其中名列10位損害香港高度自治的官員,港首林鄭月娥、港區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等高層皆上榜,並警告國際金融機構不可與名單人士再有商業來往。
美國「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HKAA)延續2019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自7月14日上路、須在90天公布名單,由美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室(OFAC)執行,依法規定這些官員須在之後30至60天公布曾進行大額交易的金融機構。
美國務院發言人歐塔加斯(Morgan Ortagus)也隨即聲明,表示法案依據損害港區自治、集會、言論及新聞自由為名提出制裁,要求中港官員為沒履行《中英聯合聲明》及香港《基本法》義務負責。
8月7日,美國已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第13936號行政命令,將11中港官員列入指定制裁名單(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 List ,SDN),除凍結資產外,如與美企有交易行為將被「刑事化」。
此次強制性二次制裁則限制其在美借貸、外匯、財產交易、出口及轉帳等,任何國外金融機構與交易人員都在約束範圍內。
Today @StateDept released a report that identifies 10 Hong Kong and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fficials who have destroyed Hong Kong’s autonomy and freedoms. The release of this report underscores our ongoing objection to Beijing’s actions. https://t.co/gTrO5FqRJh https://t.co/1iDiqQ0HUj
— Morgan Ortagus (@statedeptspox) October 14, 2020
報告也詳述原因,林鄭月娥則是因簽屬6月「港版國安法」、動用緊急法限制港民權力自由,以及延後9月香港立法會選舉為由被點名,而且個人住址、護照效期、身分證號碼也都名列在上。
其他列舉人員包含香港律政司長鄭若驊、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香港警務處長鄧炳強、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中國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及北京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另外,前警務處長盧偉聰則逃過這次追責,但仍在川普行政命令制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