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師聯合中醫」涉嫌短報7年自費療程收入至少5億元,全案朝《稅捐稽徵法》等罪方向偵辦。(取自明師中醫聯合診所臉書)
知名連鎖中醫集團「明師聯合中醫」創辦人李一宏,與旗下永和、永貞、中和、土城中醫診所等負責人,涉短報7年自費療程收入至少5億元。台北地檢署19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兵分15路搜索明師中醫診所並約談李一宏等7名被告到案,全案朝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方向偵辦。
檢調19日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約談李一宏、土城明師中醫診所負責人李一行、永和明師中醫診所前後任負責人黃月順、范姜郁旻、永貞明師中醫診所前後任負責人江彥明、鄭清河、中和明師中醫診所負責人劉恩劭,檢方18日凌晨訊後諭令李一宏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其他6人則各以10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明師聯合中醫創辦人李一宏與旗下診所負責人自2013年迄今,涉嫌鼓勵門診醫師推薦自費減重的病患購買「可轉讓療程券」,以一張900元,10張7700元等「買越多越便宜」的銷售方式,再由櫃台會計人員分內、外帳登入,隱匿醫療所得長達7年,預估至少向國稅局短報5億元收入,涉嫌逃漏稅。
檢察官19日兵分15路搜索診所、以及創辦人李一宏、永和明師中醫診所前後任負責人黃月順及范江育旻、永貞明師中醫診所前後任負責人江彥明及鄭清河、中和明師中醫診所負責人劉恩劭、土城明師中醫聯合診所負責人李一行等7名被告居住所等處並約談。預計晚間移送複訊,全案朝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刑法《偽造文書罪》方向偵辦。
「明師聯合中醫」非首度遭檢調偵辦,李一宏自2010年起,指示旗下永和、中和及雙和診所要求員工及親友提供健保卡,偽造就醫紀錄詐領健保費,二審李一宏遭判刑一年6月定讞,同案被告其他人則因不知情無罪確定。(清槍走火誤擊友人頭部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