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制憲」四個字看起來是走在體制內,實際上則是為達成「台灣獨立」而提出的「替代方案」。(攝影:張家銘)
自蔡英文政府以 817 萬票之姿當選以來,「國家正常化」、「去中國化」等關於「正名制憲」的呼聲便不斷被左翼人士提出。然筆者在此不禁思考,我國目前現行憲法在設計之初即非只為台灣人民服務,尚不論「台灣人」的範圍難以界定,如金門馬祖在正名「台灣」後將面臨尷尬處境,因部分人群的「不認同」即將憲法扭曲為我國威權時代的遺物,以「正名制憲」為包裝來行「尋求獨立」之實,其作法讓人難以苟同。
正名制憲提倡將我國對外名稱由「中華民國」改至「台灣」,以「提升國家能見度」。然依據憲法第三條所訂,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因此目前擁有我國國籍者大部分為居住於「台、澎、金、馬」等地的人民。依據 1990 年臺灣人口普查結果,其中外省籍(包含金馬)人口佔有2,695,080,約佔總人口的 13%,因此可說「正名」的「正」明顯有失偏頗,在台灣總體社會未達到共識面前,「中華民國」與「台灣」兩者何者為「正」實在需要經過社會更多的溝通與協調。
「制憲」實為一種「制憲力」的展現,屬於人民的「權利」之一,其提出的主體應該來自人民的直接授權,背後既非權力機構間的較量(與修憲相比),更不是一屆民選政府(行政權)說有就有的權力。如今政府雖擁有 817萬票的民意基礎,但這並不代表這 817 萬人都是為了「正名制憲」而選擇民進黨政府,對候選人個人的喜好及對政策的偏頗都是可能的投票原因,因此將總統大選的結果視為人民對現行憲法的否定(即制憲力的來源)進而提出「制憲」是非常不合邏輯的。
因此說到底,「正名制憲」四個字就是看起來走在體制內,實際則是試圖以溫和的包裝來挑戰現行制度,與「東奧正名公投」一樣,是左翼人士為了達成其「台灣獨立」目的而提出的「替代方案」。但替代方案終究是替代方案,最終還是會遇到「統 v.s 獨」的龐大議題,不僅無法讓社會達到共識更是在加速撕裂我們脆弱的民主社會。
筆者並無意願在此判定此舉的是非,但若因此在社會中會製造越來越多的「你們」與「我們」,那此舉恐怕就不是現在該碰的議題。統獨議題從來不是台灣內部的問題,而是兩岸之間懸而未決的歷史遺產,若是這份歷史遺產尚未解決,內部的分裂只會加速我方自我崩潰的速度並最終落得「選了等於沒選」的窘境(如因獨立公投而被發動武統),想必那是藍綠兩營都不想看到的最差結果!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在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