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董娘王音之21日上午辯結,檢方稱,潤寅案不法所得高達472億元為「歷史之最」,因此具體求刑30年。(取自台視新聞)
潤寅詐貸案負責人王音之21日上午辯結,檢方稱,潤寅案不法所得高達472億元為「歷史之最」,因此對王音之具體求刑30年。
王音之律師稱,王音之詐貸所得的40億元皆用於支付手續費與利息,公司不動產都還在潤寅名下,王音之若要侵佔資產,應在出境美國前就完成,並主張她惡性不高。
律師還表示,王音之到案後便坦承一切、配合調查,因此建議法官能從輕量刑。
而檢察官則稱,此案為國內史上最大的詐貸案件,「不僅前無古人、更可能後無來者」,犯罪時間長達10多年,前後共有14家銀行受騙;王音之犯後甚至逃往美國,使各銀行求償無門、損失慘重,因此建議從重量刑,具體求刑30年。
王音之陳述時則當庭淚崩,表示她從25歲到現在62歲,每天24小時兢兢業業都在工作,就是為了把債還清,從來沒有想讓自己過好日子,更稱無法接受自己得了胃癌,還被指控詐欺。
王音之淚訴「美國經濟制裁伊朗,害慘了我!」她說,1982年她成立尚逸實業,卻因經營不善倒閉、欠債3億多元,因此她以潤寅名義開拓伊朗的市場只為了還債,同時也讓伊朗看見台灣的品牌,更說史上大概只有她這麼一個人,卻沒想到因為美國制裁伊朗事件,害她被指控詐欺。
王音之表示,潤寅沒有集團,「就只有我一個人,」她沒有第二次機會,但大家都知道她的努力,才會願意幫忙,請法官對她的家人、幫她忙的所有廠商從輕量刑。(台鐵44公分斷軌竟讓兩列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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