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經營權變天,台灣證券交易所21日宣布,自10月23日起,恢復大同一般上市有價證券交易方法,不必全額交割。(蔣銀珊攝)
大同公司經營權變天,21日股東臨時會重新改選董事,市場派取得逾2/3董事席次。台灣證券交易所21日也宣布,自10月23日起,恢復大同一般上市有價證券交易方法,不必全額交割。
證交所在7月2日認定大同股東會「股東權益未被平等對待」,打入全額交割股,由於21日股東臨時會董監改選結果已平和落幕,證交所同日傍晚也表示,大同股票23日恢復正常交易。
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大同公司股東已在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體股東的表決權在平等對待下完成完成行使,其上市有價證券原列「全額交割」的原因已經解除,且無其他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的情況,因此公告自10月23日起,恢復其上市有價證券交易方法。
「全額交割股」為股市術語,法規用詞為「變更交易方法股票」,指涉當上市上櫃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後,因財務發生危機以致產生退票情形,或是未在規定時間內公告每一季的財務報表等因素,而導致投資該股票的風險提高,證交所即可依法將該股票列為「全額交割股」,其用意在限制股票過度流通,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而被列為全額交割股後,股票的買賣即遭到限制,證券商必需要先收到買賣股票的價款或股票,才能進行交易。買進時需先繳交全額股款,經紀商才會接受委託,代為買進;賣出時也要先繳交股票,經紀商才會接受委託代為賣出,且不接受信用交易(即不得以融資或融券的方式交易)。
此外,投資人不可以將同一天買賣相同標的「全額交割股」股票總張數相互沖抵,必須把每筆交易的股票或現金集中送到交易所清算組交割。(北院裁定張超然羈押禁見)